如何跟朋友解釋聖經的奧妙?
聖經從最早寫的約伯記(約西元前1500年)到最後寫的啟示錄(西元90-94年)之間,歷經1600年左右,共有四十多個作者。他們有不同的生活背景、社會地位、文化程度,他們生於不同的時代,大多沒有見過彼此,卻在沒有相互溝通之下,共同寫出一本書,彼此呼應,說出同一位人物。舊約稱祂為耶和華,新約稱祂為耶穌——耶和華救主。
聖經的內容是神推動人寫出來的。雖然聖經是藉著這四十多位寫出來的,但我們必須讚歎,其內容不是人可以寫的。聖經的內容不為了迎合人的口味,不討好讀者的興趣,更不尋求人的贊同;聖經中有歷史,卻不只是歷史書;有道德倫理,卻不只是道德倫理書;有文學,卻不只是文學作品。聖經是一本平直陳述真理的書。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你們必認識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聖經更是一本啟示神是生命,並分賜生命的書。藉著聖經耶穌對我們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下)。
認真讀過聖經的人,會發現聖經是一本奇妙的書;是創造人的神,藉著祂所造的人所寫的書,為了向人啟示神自己。
聖經明言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九章10節)。任何人只要願意謙卑的來認識祂,就會發現,這本書的作者是真正的權威,可以解答人一切的疑惑。神既造了人,就對人的一切瞭若指掌。祂自己也曾經經歷過人生,成為最權威、最有資格解答人一切疑惑的作者。人所有的疑惑,都可以從這本書中之書找到答案。當我們找到答案時,會驚歎原來神就是這一切疑惑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