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何存在?

我為什麼存在?這個問題從古到今沒有一個人能給出一個滿意的回答。只有問神為什麼造了我們,才能得知我們為什麼存在。我們的神是根據祂的本性、祂的心意來創造人,祂這創作也表達了祂心中的美意。

聖經告訴我們神的本性:第一,神是愛,愛是神的素質。我們存在的第一個意義是要被神愛,並且愛神!所以神對人最大的要求是要人「全心、全魂、全心思並全力,愛主你的神。」(可十二30)祂愛人,也要人來愛祂!這是神多麼甜美的心意,這是人多麼崇高的存在的意義。

第二,神是光。當我們接受了神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成為基督徒,我們就漸漸長成為世上的光,並照耀出神的光。光來照我們,就驅走一切的黑暗。我們能把光帶給我們周圍的人,使他們也能夠看到神如清晨的日光從高 天臨到,把他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這是我們存在的第二方面意義。

第三,神是靈,靈是神的本質。神願意我們時常禱告,與祂在靈裏溝通,就能結出那靈的果子,過一個真正神人合一的生活。這是我們人存在協力廠商面的意義。

我們能夠因著與神同活,讓我們的人生有永恆的價值。現在請用你的靈,在你的良心裏,用最真誠的心作以下的禱告,來接受耶穌基督,就是神賜給人的道路:

『主耶穌,我願意接受你,進入我的靈裏,作我的生命。我承認我是一個虧欠了神的榮耀的罪人。謝謝你,為我的罪死了,赦免我一切的罪與不義。我現在轉向你,接受神永遠的生命。帶領我用神永遠的生命過一個新的生活。一個住在愛裏,行在光中的生活,與你在靈裏溝通,學習與你合一。主耶穌,我把自己交給你,願你安家在我的心裏,做我的主。把你的愛傾倒在我的心中,使我能愛你,能愛人。用你的光來照亮我,為你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使我能彰顯你。謝謝你。我在你的名裏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