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题纲 

第一百十七篇 永远得救

读经:约翰福音十章28~29节。

一、救恩是永生

1、主所赐给我们的救恩就是衪那永远的生命。主生命的性质是永远的,所以主救恩的性质也是永远不变的。

2、得着救恩就是得着一个永远的东西,所以是永远得救。

二、得救是进到主手里

1、得救的人不光是得着主的生命,也是进到主手里。

2、主是永远不改变的,主的手是大能的手,是永不失掉能力的手,所以进到主手里的人是永远不灭亡的。

三、得救也是进到神手里

1、得救是一个生命进到我们里面,也是我们进到两只手里面。一只手是主的手,一只手是父的手。

2、主的手是大能的手,以主的大能来说,我们不会死亡。父的手是爱的手,以父的爱来说,我们不能灭亡。

四、不灭亡的凭据

1、不灭亡的事实乃是主的生命和主的手与父的手。一个生命,两只手是我们不灭亡的事实。

2、不灭亡的凭据是主的话,主说,『永不灭亡。』这话就是我们不灭亡的凭据。主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这话就是我们得永生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