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系列 福音的信息
福音问题
第十六问 什么是得救(得永远的生命)的条件?
读经:罗三21~22,太十32~33,可八35、38,罗十10、4、11、16、14、17,弗二10
答
照着圣经来看,得救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信,用不着在信以外再加上什么。可是有许多人总是想,信了还不够,总得在信以外再加上一些什么才能得救。这是因为这些人不明白到底我们是信些什么,到底什么是信,活的信心到底能产生什么结果,活的信心的表现到底是什么。一个人如果真是信了,他就得救了,不需要另加任何其他的条件。现在我们要来看七个不是得救的条件:
不是信加上希望
有人想,我们得救必须信,然后要好好的求神,希望神施恩可怜我,叫我上天堂。岂知圣经不是说希望神施恩,乃是说信神已经赐恩了。罗马三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申言者为证;就是神的义,借着信耶稣基督,归与一切信的人。”凡自以为信而仍在希望的人,他的信靠不住,他并没有真的信。信是信“已经。”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信,他们也不知道神的心,他们以为神是勉勉强强的赦免人的,他们以为应当求神求到祂来可怜我们。岂知神已经赦免你了。主耶稣流出祂的宝血来,就是赦免你一切的罪。这个事实是已经成功了的,你信,你就得着赦免;你信,主所已经成功的赦免就是你的。你信耶稣基督替你死,神的恩就显明在你身上了。
不是信加上承认
有人说,人信了,而不承认基督,就不能得救。自然,信的人必须承认基督;但是,不是因承认而得救,承认并不是得救的条件,并不是承认叫我们得救。
马太十章三十二至三十三节:“凡在人面前,在我里面承认我的,我在我诸天之上的父面前,也必在他里面承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诸天之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这一段圣经不是指人得永远的生命说的。这一段圣经是指人将来在天国里的地位说的,是指信徒魂的得救说的,就是指这些人在地上肯舍弃自己,在地上承认主,将来主在父面前也要承认他们。这并不是指人永远的得救而言。
马可八章三十八节:“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话当作可耻的,人子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圣天使来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这也是指着在国度的时候讲的。马可八章三十五节说,“凡为我和福音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救了魂生命。”(“生命”原文是“魂。”)在地上失去魂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在地上的时候为着主失去魂里面的一切享受。今天怕丢脸面,怕羞耻的,将来必定要丢脸面,必定要蒙羞。今天不怕为主丢脸,不怕羞耻的,将来也必定得荣耀。今天不肯和主同吃苦的,将来必定失去国度里的荣耀。当主耶稣基督在地上设立国度时,有许多人要失去荣耀。
马太十章三十二至三十三节,马可八章三十五节、三十八节,都是讲国度的问题,而不是讲得永远的生命的问题。进国度是与信徒在地上的行为发生关系的。信徒在人面前该承认主的时候,若不承认,虽然永远的生命是已经得着了,国度却没有分。
罗马十章十节:“因为人心里信,就得着义;口里承认,就得救。”这里是说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但是我们要明白一节圣经,必须看上下文,才能明白它到底是指着什么说的。罗马十章的主题乃是讲出于信心的义,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4)。信是得着义的条件。那么信是怎么一回事呢?它说,这话与你相近,就在你口里,也在你心里,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这里的信包括两件事,一件是口作的,一件是心作的。这两件事都是信心的动作,是讲一个东西的两方面,就像称义和得救是一个东西的两方面一样,口里承认乃是信的一个表现,信是包括了承认。所以等到讲下去的时候,总起来讲的时候,就只讲信而不讲承认了。十一节说,“凡信靠祂的,必不至于羞愧。”这里不是说凡信而承认的人必不至于羞愧。承认是在信里面,所以不必另题。十四节说,“人所未曾信入的,怎能呼求?”十六节说,“我们所传给人听的,有谁信?”十七节说,“信是由于听,听是借着基督的话。”这些地方都没有另题承认的事。所以承认并不是独立的一件事,承认乃是因着信而有的自然表现。那么这里的承认是怎么样的呢?这里的承认并不是指着站起来作见证说的,这里的承认乃是像一个小孩认得他的母亲就呼喊妈妈。一个人得救,心里相信时,口里就有承认,他很自然的要呼喊阿爸,父。所以承认并不是在信之外另加的一个条件。人只要信,就得救。
不是信加上行善
有人想,我是一个罪人,我应当有好行为,我单靠相信耶稣就能得救,那太便宜了,我应当一面作好,一面信耶稣,这样,就可以保险得救了。但这并不是圣经的道理。神救我们的目的,是要我们行善,正如以弗所二章十节所说,“要我们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创造的,”提后二章二十一节所说“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但是我们要记得,圣经告诉我们,行善是得救以后才行的。并不是行善而后得救,也不是信加上行善而后得救。一个小孩不能先走路而后生,照样,我们必须重生了而后行善。若有人盼望先行善而后生出来,全世界没有这种道理。
罗马四章四至六节:“作工的得工价,不是照着恩典,乃是照着所该得者算的,惟有不作工,只信靠那称不虔者为义之神的,他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正如大卫也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为有福的。”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是当得的,是作得好而得工价。惟有不作工的,只信-我们要把这“信”字看得顶准-称罪人为义的神,就是这个信祂就算为义。不作工,只信,就能得救。并不是信又加上什么。要记得“只信”就够了。所以大卫说,“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这里是说在行为以外,和行为一点关系都没有。
以弗所二章八至十节:“你们得救是靠着恩典,借着信;这并不是出于你们,乃是神的恩赐;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夸口。我们原是神的杰作,在基督耶稣里,为着神早先预备好,要我们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创造的。”八、九节告诉我们,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着神所赐的信,并不是因着自己的行为。十节又告诉我们,神救了我们,是要叫我们行神所预备要我们行的善。我们是因着恩典,是因着信而得救的;得救之后要有好的行为,这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不是信加上祷告
有人想,人要得救,祷告总是一个条件罢。岂知得救是因着信,不是因着祷告。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担当了罪,神已经把耶稣基督审判了,我们不需要祷告了,只要信就够了。祷告是求神去作,信是信神已经作成了。我们是信神审判了耶稣基督,信耶稣基督替我们死了。十字架已经完全成功了救赎的工作,人只要信神所作的就必得救。
有人就想,罗马十章十三节不是说,“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么?这不就是说必须祷告才能得救,不然就不行么?但是我们看十四节接着说,“然而人所未曾信入的,怎能呼求?”是先信而后求,有了信才有求。求是信的一个表现,求不是独立的、另外的条件。信包括了求,信自然就产生求。同时,这里的求不是普通的祈求,乃是求告,称呼主的名,就是上文所说的口里认耶稣为主的呼叫主的名,也就是林前十二章三节所说的“若不是在圣灵里,也没有人能说,主,耶稣”的称呼主的名。主的名就是拯救。凡呼叫主的名的,凡称呼耶稣为主的,就必得救。怎能没有信耶稣是主而称呼耶稣是主呢?怎能信了耶稣是主而不称呼耶稣是主,不求告主的名呢?所以祷告不是得救的条件,信,只有信是得救的条件。
不是信加上受浸
有人想,得救不是靠希望,不是靠承认,不是靠行为,不是靠祷告,这话是对的,但人乃是信而受浸然后得救。这种思想也是不对的。不错,马可十六章十六节是有“信而受浸必然得救”的话,但是我们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得救到底是指着什么说的。在圣经中曾说到有好几种的得救,有得永远的生命的永远的得救,有信徒天天的得救,有患难中的得救,有身体的得救,有在天国中与主一同作王的魂的得救。至于与受浸有关的得救,那是指着从世界罪恶的范围里救出来说的,这与得永远的生命是不同的。得永远的生命是个人得到永远的生命,受浸是从罪恶的范围里被救出来。一个人光是相信,没有受浸,在他里面虽然是已经有了永远的生命,但从世人看来,他还是一个没有得救的人。必须他起来受浸,宣告他与罪恶的范围脱离关系,才能使人认识他是一个得救的人。至于得永远的生命,不定罪,永远的得救,只要信就够了,不需要加上任何其他的条件。就是在马可十六章十六节这里,上一句是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下一句就说,“不信的必被定罪。”并没有说不信、不受浸的必被定罪。从世界罪恶的范围里被救出来是需要信而受浸。被定罪只要不信就够,换句话说,不定罪的条件就只是信,不是信而受浸。十字架上的强盗并没有受浸,但主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三40~43)。他信了,他就不被定罪,他就得救,得了永远的生命。所以受浸并不是得永远的生命的条件。
不是信加上认罪
有人说,我的罪像字条一样,一条一条挂在十字架上面,我认了一件罪,字条就减少一条,我没有认过的罪,仍旧挂在那里。但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讲过。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应当认罪,基督徒是应当认罪的,但是认罪并不是得救的条件。
有人说,约壹一章九节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岂不是说我们要认罪么?不错,圣经里有这一节。但约翰一书并不是写给未信的人的,这里的“我们”是指基督徒,所以是写给基督徒的。这卷书说到三等基督徒:一,小子,是有生命的;二,少年人,是有能力的;三,父老,是有经历的。全部约翰一书是对基督徒说话,与罗马书不同。这卷书是讲交通的书。基督徒若犯罪,是要认罪的;若不认罪,与神的交通就有拦阻。你要与神恢复交通,就必须认罪。如果对未信的人说要认罪才得救,那就错了。一个罪人是圣灵使他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相信神的儿子所已经成功的工作,他的罪在神面前就得着赦免。一个罪人在神面前得赦免的条件是信。全部圣经中找不到罪人应当信加上认罪才得救的话。耶稣基督已经成功了救赎,人只要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就必得救。
不是信加上悔改
多少人说,得救是靠悔改。罗马书讲救恩最清楚,但是罗马书并没有一次题到当靠行为得救。讲福音最清楚的是约翰福音,但是约翰福音没有一次说到靠悔改得救。得救是靠着信,不是靠着悔改。
那么,悔改就用不着么?按圣经来看,信的人必先悔改,得救的人也必有悔改。在信之前有悔改,在信之后也有悔改。若是一个人对罪的看法,对自己的看法,对世界的看法,对主的看法没有改变,他就不可能是得救的。“悔改”这个辞的意思,就是心思的转变。就如人得救之前所看为宝贵的东西,得救之后就看为不宝贵了。所以悔改不是得救的条件,是附属于信的,是附属于得救的。
什么叫信呢?信,并不是信几段神学的道理。听是听道,信是信基督。以弗所一章十三节:“你们既听了真理的话,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在祂里面信了。”听是听的道,听是听的福音,信却是信基督。有人说他自己是信了,其实他是赞成道理,他不是信基督。或者有人有别的企图,也说自己信了,但他从来不认识基督。这样的人是不能得救的。所以,讲道并不是我们目的,目的是要人信基督。
什么叫信基督呢?约壹五章九至十二节:“我们若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大,因为这是神为祂儿子所作的见证。信入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里面。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他不信入神为祂儿子所作的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这生命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所以,信,没有别的,信,就是领受神对祂儿子作的见证。人只要信祂的儿子就有永远的生命。
我们今天快乐,因为是因信而得救的,不是因别的事而得救的。我们应当有好行为,应当在人面前承认基督,应当认罪,应当悔改,应当受浸,应当多祷告,叫神喜悦我们。我们不应当不作这些,以致神不喜悦我们。但我们并不是靠着这些事得救。我们得救,只是因着信。(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二十册,福音问题,第四十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