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系列 如何传福音

第十四篇 如何传福音(八)—得救的条件与结果都是神作的

读经:路十八17~27,十九1~10,徒五31~32,彼后一1,路十25~37,七36~48,约十七3,十11,徒十八9~10,罗九23

得救的条件与结果是合一的

今天我们要来看,得救的条件与得救的结果。通常我们都认为,得救的条件和得救的结果是有何等的不同,因为得救的条件是自己作的,得救的结果是神作的。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件事,其手续和目的是相同的。我们知道得着救恩是有条件的,譬如悔改是条件,而得赦免是果子。照样,相信是条件,得救是果子。人应当认识主而得生命,认识主是条件,得生命是果子。并且得救的本身也和得生命不同,得救是得生命的条件,爱主是得生命的结果。人必须得救,才能作子民,然后才有资格过神儿女的生活,所以作子民是条件,神儿女的生活是结果。人必须得救,才能除去肉体中的罪,所以得救是条件,除去罪是结果。

因此我们都认为,得救是一件事,得救的条件又是一件事,得救的结果又是一件事。但在圣经中,有一件事是非常奇妙的,就是得救的条件和得救的结果,完全是混在一起,没有办法分别的。我们传福音,若想要整理分析,怎样把得救的条件和得救的结果,分开告诉人,好让他们清楚,就发现很难作到。这样作是愚昧的事,因为主没有一个意思,要把得救的条件和得救的结果分得那样清楚。这不但不是混乱,反而是极荣耀的事,并且这使我们不得不敬拜祂,因为得救的条件就是得救的结果,得救的结果也就是得救的条件。

圣经中的明证

救恩的条件也就是救恩的本身

我们可以从圣经中找几处来证明。我们先读路加十八章和十九章。在路加十八章十八至二十七节,有一个少年的官来问主耶稣说,“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远的生命?”这个少年官要得永远的生命,所以他来问得永远的生命的条件。他想知道,他应当先作什么,才能得永远的生命。于是主耶稣回答他说,要遵守一切的诫命。那少年人就应声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主耶稣就要他变卖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并且还要他来跟从主,才能得永远的生命。那少年官被主这样一说,就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作不到。主耶稣看见他这样走了,就说,“有钱财的人要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主这样说,就把得永远的生命和进神的国当作是并行的。所以门徒听见了,就说,“这样谁能得救?”这又把永远的生命、进神的国、和得救弄成是三个并行的了。这时主回答门徒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主的话就是说,这三件事,神都能。得救、得永远的生命、和进神的国这三件事乃是结果,而条件之一就是变卖一切来跟从主。

到了路加十九章一至十节,说到撒该的得救。撒该一得救,立刻就说,他要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讹诈人的就还四倍。十八章那里是一个少年而有道德的官,十九章这里则是一个中年而没有道德的税吏长。十八章所认为得救的条件,到了十九章却变为得救的结果。在十八章,变卖一切是得救的条件;但在十九章给我们看见,变卖一切是得救的结果,或者说,就是得救的本身。所以路加十八章和十九章乃是完全相反的。我们知道,如果是条件就得自己作,如果是结果就得神来作。主说进神国的条件是变卖一切,又说在人不能,在神却能;这就是说,不是我自己能变卖,乃是神替我把一切变卖了。这就给我们看见,救恩的条件也就是救恩的本身。我们想:条件是自己作,救恩是神来作。但主说,救恩的条件神能作。若果救恩要我们自己来作,我们就都不能蒙恩了。主说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这就是把救恩的条件并在救恩里头,就是一切都让神来作了。这不是说人能作的,就自己去作,人不能作的,就让神来作罢;乃是人一点不必作,一切都让神来作。

赦罪和悔改都是神所赐给的

我们再看行传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神已将祂高举在自己的右边,作元首,作救主,将悔改和赦罪赐给以色列人。我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人,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是这些事的见证人。”这里明白的说,赦罪和悔改都是神所赐给的。人常有错误的思想,以为悔改是我作的,赦罪是神给的。岂知圣经说,悔改和赦罪都是神赐给的,没有一点是留给人自己作的。所以我们传福音时,如果遇到有人以为悔改是难作的事,我们就可以将悔改并在赦罪里,告诉人说,神已将悔改和赦罪赐给他了。悔改本来是赦罪的条件,圣灵若赐给人悔改也好,若人自己不能悔改,就把悔改并在赦罪里。在这里神就是这样一同作了;祂赐给悔改,就像祂赐给赦罪一样。

信也是包括在救恩里

彼后一章一节说:“耶稣基督的奴仆和使徒西门彼得,写信给那些因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的义,与我们分得同样宝贵之信的人。”这里说,我们的信是与所有的基督徒一同得的。全部圣经清楚的说,一切得救的条件,都是在信心上。但这里又说,不是我们把信心给神,反而是神把信心给我们。信心是神恩赐中的一个,信心是我们从神那里得着的。所以人能相信,还是因圣灵所赐给的信心。我们传福音时,虽然是说人必须信才能得救,但人如果信不来,也没关系,因为信也是包括在救恩里。

在路加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七节,有一个律法师问主说,“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远的生命?”这个律法师想要知道得永远的生命的条件是什么。主耶稣就回答他说,第一是要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如此就能得永远的生命。所以在这里,爱就是得救的条件。那律法师就接着问:“谁是我的邻舍?”于是主就在三十至三十五节说了一个故事。然后问他:“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之人的邻舍?”主耶稣这话,就是要给那律法师看见,他就是那个落在强盗手中的人;而他的邻舍乃是好撒玛利亚人,就是主耶稣自己。在约翰四章九节说,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是不来往的,他们彼此是无关的;这意思是说,主是在这个世界交通以外的人。在约翰八章四十八至四十九节,犹太人骂主耶稣是撒玛利亚人,又有鬼附着,主耶稣虽然不承认祂是被鬼附着的,但祂并没有否认祂是撒玛利亚人。所以我们可以清楚的看见,这里的好撒玛利亚人就是指主耶稣自己说的。

我们都不能爱主,爱主的心乃是主给的

路加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七节的这段圣经,明显的分为两段:二十五至二十八节是头一段,二十九至三十七是第二段。爱邻舍而得永远的生命,这是头一段的教训;但第二段就掉一个头说,救主就是邻舍,是祂先爱罪人。所以得永远的生命和爱邻舍,似乎混乱了。但这是荣耀的事实!一面说,爱祂就能得永远的生命,另一面又说,是祂爱我们,叫我们得永远的生命。祂先爱我们,救我们,我们才能爱祂。我们都不能爱主,爱主的心乃是主给的。所以给永远的生命的是祂,给爱祂的心的也是祂。救恩是主给的,救恩的条件也是主给的。人就只是相信,只是接受。一切都是神给的,所以能信的可以来,不能信的也可以来;要的可以来,不要的也可以来,因为什么都是主作的。

我们再看路加七章三十六至四十八节的故事。在四十七节的末了,主对西门说,凡赦免多的,他的爱多;凡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这句话是说,免债在先,爱主在后。不是爱多少,才赦免多少,乃是赦免多少,才爱多少。但在四十八节,主耶稣又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了。”这是说那女人是先爱主,而后蒙赦免。这就是把救恩的结果,变作救恩的条件。本来免债是救恩,而结果是爱主。但在此主耶稣又是掉了头,告诉我们,那女人爱多,所以她再多的罪也得了赦免。所以救恩的结果和救恩的条件混在一起了,因为免债的是主,而叫那女人爱主的也是主。救恩是主给的,救恩的果子也是主给的。在此救恩的条件与救恩的结果并没有先后的问题。

福音乃是每一件事从起头到末了,一切都是神作的

所以每一件事从起头到末了,一切都是神作的,这就叫作福音。神不只在各各他为我们作成了救恩,并且祂也在我们里头成就了救恩。客观的救恩和主观的救恩都是主作的。路加八章十五节说,“但那落在好土里的,就是人用美好善良的心听了道,便持守住,并且忍耐着结实。”我们没有诚实良善的心,诚实善良的心乃是神所作的(传七29)罪人非有诚实良善的心,不能得救。感谢神,乃是祂赐给我们诚实良善的心,来接收祂的救恩。神有要求,但乃是祂自己来工作。这就是福音。

约翰十七章三节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远的生命。”但是马太十一章二十七节又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所以人认识耶稣基督,乃是父所指示的。人要到子那里才能得生命。惟有父所指示的人,才能认识子;惟有认识子的人,才能来到主那里;来到主那里的,就能得生命。所以到底是认识主了才来;还是来了才认识主?到底是来到主这里,才得永远的生命,或者是得了永远的生命,才来到主这里?感谢主,怎么都行。这是神的作为,人是一点不能开条件的;神是把条件和结果混在一起了。

“信”是主作的,“替死”也是主作的

在约翰十章十一节,主耶稣说,“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主的羊就是信祂的人,二十六节说,“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属我的羊。”这是说,我们是主的羊才信祂。信的人就是主的羊,主就为他舍命。我们都说,主替我死了,我才能信。但约翰十章二十六节是说,我们不是主的羊,乃是因为不信。那么乃是必须先信了,才是主的羊。这又是掉头了。这好像说,我信了主,主才替我死。从来没有这样的福音。但在主,确是如此。这给我们看见,主是没有时间先后限制的神。“信”是主作的,“替死”也是主作的,一切都是主作的。

在行传十八章,保罗打算留在哥林多传福音,当夜主耶稣就向他显现说,“不要怕,只管讲,……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9~10)那么人到底是先信了,才作神的百姓呢,还是先作了神的百姓,才信呢?在这里你发现,我们如果把时间一带进来,就有了难处。感谢神,祂是超越时间的。因为我们是受时间限制的,所以常有先后的分别;但在神并没有先后的分别,因为祂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因此才能条件变结果,结果变条件,两者都是神作的。从外面看,好像是人作的,那知都是神的恩典作成的。我们怎样蒙恩,怎样作工,都是神作的。人并不能作什么。

神乃是把我造成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然后给我们荣耀

罗马九章二十三节说,我们乃是“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我们乃是先作器皿,后得荣耀。神有祂的荣耀,就创出一个器皿来,把祂自己这荣耀装在所造的器皿里。所以,神乃是把我造成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然后给我们荣耀。不是我自己能得荣耀;我能得荣耀,乃是因为一切都是神作的,不是我作的。阿得路亚!神已经把我造成得荣耀的器皿。

照着本相来就耶稣

所以无论什么人,都可以照着他的本相来到主面前。主是罪人的朋友,只要人的心一出来,神就能拯救他。人的祷告虽然会错,但是听祷告的主是永不会错的。只要人有一点向着神的心,就是对的;人的要求会错,但神的答应是永不错的。何况圣灵今天已经降临,任何地方只要有人祷告,圣灵就能作工。没有一个地方是圣灵不能作工的,只要人的心一有裂缝,圣灵就作工了。人的认识虽不够,但只要一遇见主,就成功了。不只如此,神还把福音的条件和福音的结果弄乱了。人不必作什么,只要到神面前来,凭着神的工作,就可以得着救恩。

两面的学习

福音有两面:一面是福音的技术,一面是福音的内部。你对这两面的学习都够,便能救许多的人。无论到那里,你碰到寻求进步的人,你就给他们清楚的真理;你碰到寻求福音的,你就给他们真正的福音。这两面的学习要平均才好。(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三篇)

与圣灵同工

问:我们碰到难得救的人时,要怎么办?在讲台下和讲台上的传福音,是不是有不同的路?

答:传福音最要紧的,是学习与圣灵同工。圣灵怎样作工,我们应当跟着圣灵而行,不要背着圣灵而行,这是最要紧的事。再者,救人不只要救好救的人,也要救难救的人,因为你可以在其中学功课。你能救一个难得救的人,慢慢的你就能救其他难得救的人了。

我们在讲台下向人传福音,和在讲台上是一样的。不过有一件要紧的事,就是一定要把罪人带到主面前,总归要让他有跪下的祷告;他一祷告,就能被带到主面前。

问:传福音时可不可以单用头五条路里的其中一条?

答:传福音的路本来有六条,而第六条“活的信心,”乃是前五条的成全和补足。你可以用前五条照样传,但末后你可以说,主是罪人的朋友,你要叫人照着他的本相来。能信的来,不能信的也来;能悔改的来,不能悔改的也来。因为主是罪人的朋友,人无论怎样都可以求主帮助。罪人只要用信心向主一摸,主就赐恩了。只要主肯赐恩,人就能得救。(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