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会的真理
第一篇 极大的奥祕—基督与召会
诗歌:补616
读经:
弗五32 这是极大的奥祕,但我是指着基督与召会说的。
启十九7-8 我们要喜乐欢腾,将荣耀归与祂;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又赐她得穿明亮洁净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
保罗在歌罗西二章二节说到神的奥祕,就是基督;在以弗所三章四节说到基督的奥祕,就是召会。以弗所五章三十二节保罗说,“这是极大的奥祕,但我是指着基督与召会说的。”基督与召会乃是一灵,(林前六17,)如同丈夫与妻子成为一体所表征的,这是极大的奥祕。召会是基督的配偶,出自于基督,生命和性情与基督相同,并且与基督是一,这确是一个极大的奥祕。
神的奥祕是基督
新约所启示之神的经纶主要有两个奥祕。第一个奥祕启示在歌罗西书,就是基督是神的奥祕。保罗在二章二节说,“完全认识神的奥祕,就是基督。”基督乃是神的奥祕。神本身就是个奥祕。祂是真实的、活的、全能的,却是看不见的。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所以神是个奥祕。这位奥祕的神具体化身在基督里;因此,基督乃是神的奥祕。基督不仅是神,更是具体化、说明、解释、并彰显出来的神。主耶稣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9。)因此,基督是可见的神。神经纶的第一个奥祕是基督,就是彰显出来的神,作神的奥祕。
基督的奥祕是召会
第二个奥祕是基督的奥祕,启示并解释于以弗所书,特别是在第三章。基督也是个奥祕。保罗在四节用了“基督的奥祕”一辞。此外,歌罗西一章二十七节说,“神愿意叫他们知道,这奥祕在外邦人中是何等的丰富,就是基督在你们里面成了荣耀的盼望。”我们这些信徒,有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但我们所拥有的这位基督是个奥祕。虽然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世人却不明白祂在我们里面;对他们而言,这乃是一个奥祕。虽然基督是奥祕的,但是召会是基督的显出。召会是基督的身体,乃是基督的彰显。我们看见召会,就是看见基督;我们进到召会里,就是进到基督里,我们接触召会,就是接触基督。召会实在是基督的奥祕。(新约总论第七册,二六五至二六六、一二至一三页。)
亚当和夏娃陈明一幅基督与召会完整的图画
圣经的头一对夫妇,亚当和夏娃,陈明基督与召会一幅满了意义且完整的图画。按照创世记,神不是同时,也不是用同样的方式造男造女。首先,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了男人的身体。然后,祂将生命之气吹进他的鼻孔里,那人就成了活的魂。(创二7。)神造了男人之后,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18。)鸟兽被带到亚当面前,亚当给它们起名。但是亚当“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20。)亚当里面渴望得着一个配偶,得着与他相配的人。牲畜、野兽、飞禽当中,没有亚当的配偶。为要产生这样的配偶,“耶和华神使他沉睡。”(21。)在亚当沉睡时,耶和华取了亚当的一条肋骨,并用这条肋骨建造成一个女人。(22,原文。)女人在生命、性情、和形状上都和男人一样。因此,当神把女人带到亚当面前时,亚当惊奇的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23。)亚当知道他终于找到了他的配偶。
二章二十四节指明,男人和他的妻子乃是一体。我们不该把丈夫和妻子当作两个分开的人,乃该当作一个完整的人,当作一个完整单位的两半。丈夫和妻子是一个完整的单位,这是一幅美妙的图画,说出基督与召会乃是一个实体。(以弗所书生命读经,五三八至五三九页。)
主向彼得启示基督与召会
主耶稣在马太十六章,把祂的门徒带到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问他们说,“人说人子是谁?”(13。)他们回答后,主接着问说,“你们说我是谁?”(15。)西门彼得从父得着启示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16。)
按照以弗所五章三十二节来看,有一个极大的奥祕,这个奥祕有两个部分,就是基督与召会。父所启示的基督只是这极大奥祕的头一部分,所以主耶稣在马太十六章十八节论到召会说,“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这磐石上。”这有力的指明,召会必须是属于基督,并为着基督的。首先,基督被人承认,为人所知,甚至被人得着。接着主说,祂要把祂的召会建造在“这磐石”上。这磐石不仅是指基督,也是指彼得从父所领受关于基督的启示。召会乃是建造在基督和这关于基督的启示上。因此,这里的“磐石”不仅指基督自己,也指对基督的领会、认识、经历与得着。(马可福音生命读经,一六六页。)
神话语的完成-基督与召会
在新约时代,使徒们,特别是使徒保罗,在神的奥祕(基督),以及基督的奥祕(召会)这两点上,完成了神的话,将神的经纶完满的启示给我们。在歌罗西二章二节,他说到“完全认识神的奥祕,就是基督。”在以弗所三章四节,保罗说到基督的奥祕。在歌罗西二章二节,神的奥祕是基督;在以弗所三章四节,基督的奥祕是召会。保罗也得着关于神的经纶这个启示。(林后十三14,弗三14~19。)因此,神话语的完成包括基督与召会这极大的奥祕,(弗五32,)就是关于基督─头─的完满启示,(西一26~27,二19,三11,)以及关于召会─身体─的完满启示。(弗三3~6。)(新约总论第一册,一一页。)
参读:新约总论,第一、一九○、二一三篇;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九、五十三篇;马可福音生命读经,第十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二册,神中心的思想,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