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规矩或不守规矩
读经:林前十四33、40,林后三9,彼后三13,罗十四17,西二5,提前三2,帖前五14,帖后三6~15,弗一10、22~23,西一18,二19
壹 神不是混乱的神,乃是和平、有次序的神—林前十四33,40:1
一 任何混乱的光景都不是属神的,一切属神的事物总是很有次序的。
二 因为人是神创造的,所以与人物质身体有关的一切都很有次序;照样,在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中也有次序—十二27,弗一22~23。
贰 义是指一种凡事有秩有序的情形、光景。哪里有义,哪里就没有搅扰、混乱或混杂—林后三9,彼后三13:2
一 在混乱的光景中,是不会有义的;义是指一种凡事有秩有序的光景。
二 彼后三章十三节说,“我们照祂的应许,期待新天新地,有义居住在其中”:
1 有义居住在新天新地之中,指明凡事都有秩有序,没有什么是不对的、颠倒的或混乱的;没有骚动与混乱,只有和平与秩序。
2 在神眼中,这种光景就是义。
三 每当那灵彰显为生命时,就有了义。有了义,一切就都平静、和平而有秩序─罗十四17:
1 召会生活乃是义的生活;在召会生活中,一切都应当是平静、和平而有秩有序的—17节,林后十三11,帖前五13下,参林前十四40。
2 照圣经来看,在千年国里,死亡会大大减少并受到限制(赛六五20)。那里的生命乃是丰盛的。结果,千年国的环境是和平的。圣经用义这个字来指这种和平的光景和情形。
3 千年国之后就有新天新地同新耶路撒冷;在新耶路撒冷里不再有死亡,却有生命的涌流,以维持和平的光景(启二一4,二二1);这是永远的义。
4 今天的召会生活应当是这种情形的小影;我们的家庭生活也应当是这样。
四 充满了生命与义的生活,乃是新约职事的证实—林后三9:
1 根据保罗在林后三章的话,新约的职事乃是那灵与义的职事。这职事把基督作为那灵与义供应给人—3、6、9节。
2 我们经历那灵时,生命就显明出来。生命显明出来时,我们就被带进一种和平的情形,其中没有一事是不对的,或没有秩序的。这就是义;在这种光景里,一切都是活的、对的、有秩有序的。
叁 提前三章二节说作监督的必须端正规矩:
一 “端正规矩”,原文的意思也是“端庄合宜”,意即与处境相称:3
1 端正规矩,端庄合宜,就是有始终与处境相称的行为。
2 既不太快,也不太慢;既不太大胆,也不太胆怯;端庄合宜的人,乃是始终作适宜之事的人。
3 我们要事奉主,就需要端正规矩并合宜;譬如,我们该愿意吃任何一种摆在我们面前的食物(路十8);不但如此,单身弟兄和单身姊妹该保持合式的距离。4
二 我们需要受训练以端正规矩:5
1 在提摩太前书,保罗作为教师对提摩太说话,是要训练他认识男人、女人、和长老的正确为人(二7~三13);三章一至七节所提长老的资格,标准很高,任何弟兄照自己天然的生命都不可能达到;这段话可视为如何作正确长老的训练。
2 三章二节译为‘端正规矩’的原文意思是端庄合宜,表明美好并优越,含示为人不但优美,并且与人有益;长老要端正规矩,就需要受训练。
3 我们该学习端正规矩,适应处境;我们若学会端正规矩,就不会在召会中引起难处。
肆 帖前五章十四节保罗说,“要劝戒不守规矩的人”,帖后三章他改正那些不按规矩而行的人:
一 帖前五章十五节指的“不守规矩的人”,或许重在指游手好闲,不肯作工,好管闲事(帖后三11),未受管教,不受约束,悖逆不服。6
二 不按规矩而行,不仅是照着肉体(罗八4) ,也是违反召会生活的建造(帖前五11,罗十四19,林前十23)。7
三 在帖前二章七节保罗说,“你们自己原知道,应当怎样效法我们;因为我们在你们中间,未尝不守规矩”:
1 使徒在凡事上都是为着召会的建造—林后十二19。8
2 他们在信徒中间绝不是不守规矩的,乃是作榜样给信徒效法—帖后三9。
伍 我们都需要被带到基督元首身分下生命正确的次序里—弗一22~23,西一18,二19:9
一 召会生活乃是归一于基督独一元首权柄之下的生活─弗一10、22~23,四15~16,西二19:10
1 我们若不认识什么是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就不会认识召会—弗一10,22~23。
2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领先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为此,我们需要在一切事上长到元首基督里面─四15~16。
二 召会的秩序来自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西一18,腓一1:
1 召会里没有人的组织,却有属灵的秩序─1节,林前十四40,十一34下:
a 召会真正的实行在于圣灵之下的正确秩序;若没有这个秩序,我们就不可能有召会生活真实的实行─徒二十28,林前十二4~11。
b 召会的头是主基督,召会的权柄是基督的作头—太二八18,西一18。
c 召会的秩序来自于基督的作头被我们实际的实现出来—林前十一3、16,弗一22。
d 我们众人若都尊重基督独一的作头权柄,在召会生活中,我们中间自然就会有美好、属灵的秩序─林前十四40。
2 我们惟有服从基督独一的作头权柄,才能真实的实行召会生活─西一18,二19:
a 我们与头对了,就与所有的肢体,与身体就都是对的─一18,二19,三15。
b 我们需要凭着敬畏基督,彼此服从;我们若没有彼此服从,就得罪作独一之头的基督,没有敬畏基督的作头权柄─弗五21、23。
职事信息摘录:
没有正确的领导,就有混乱和紊乱。神不是混乱的神,乃是和平、有次序的神。(林前十四33,40。)任何混乱的光景都不是属神的,一切属神的事物总是很有次序的。宇宙这样大,但其中亿万的项目都在正确的次序中。因为每样事物在神的创造中都很有次序,地就在和平、安息的光景中。然而,在这次序中若起了小小的变动,就会使地无法托住我们。
因为人是神创造的,所以与人物质身体有关的一切都很有次序。我们的身体中,即使发生了最小的紊乱,我们都会生病受苦。我们物质的身体在这样正确的次序中,照样,在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27,弗一22~23)中也有次序。有些人曾说,既然召会是众圣徒的召会,召会中的众圣徒在各方面都是同等的,在他们中间就没有领导或代表权柄。这是分裂召会并将紊乱带给召会的教训之风。(四14。)圣经的确说,召会是神的召会,(林前一2,十32,)基督的召会,(罗十六16,)和众圣徒的召会。(林前十四34。)圣经中没有一节告诉我们,召会是使徒们的召会。使徒们从未宣称自己是召会的所有者。反之,他们传基督耶稣为主,也传自己作众召会的奴仆。(林后四5。)然而,这不是说,基督身体中的每一肢体都是头。说所有的肢体都是同样的,他们中间没有领导,这不是照着神的命定。
神在旧约里的子民集合成为一体时,他们中间有次序井然的正确光景。同样,在全部新约里,我们能看见神全然反对任何一种的混乱。(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四册,使徒的教训与新约中的领导,第二章)
凡事有秩有序
当义是指一种凡事有秩有序的情形、光景。哪里有义,哪里就没有搅扰、混乱或混杂。比如,我们在召会聚会中常能看见义,因为在聚会中一切都是对的,都是有秩有序的。结果,聚会就是在义的情形、光景中。但假如弟兄们不时起争论,姊妹们也烦扰不安,孩子们在会所到处乱跑。这真是一团混乱!在那种混乱的光景中,是不会有义的。义是指一种凡事有秩有序的光景。
彼后三章十三节说,“但我们照祂的应许,期待新天新地,有义居住在其中。”有义居住在新天新地之中,指明凡事都有秩有序,没有什么是不对的、颠倒的或混乱的。没有骚动与混乱,只有和平与秩序。在神眼中,这种光景就是义。新天新地整个的情形就是义。没有什么是不按秩序的,凡事都是有秩有序的。这种有秩有序的光景就是义的光景。
保罗在林后四章八节说到四面受压,或是说每一面都受到攻击。但是不论他受了多少苦,或遭遇多少攻击,他总不受搅扰。反之,生命在他身上显明出来。这种生命的显明就产生出和平、安稳的情形。
假如你的丈夫、妻子、儿女、姻亲从四面烦扰你。但你不受搅扰,也没有不安,反而把生命显明出来;这意思是说,在那种情形中,生命从你里面显明出来。结果,你的光景就是和平而有秩序的。虽然烦扰从四面临到你,你仍然留在这种有秩有序、和平的光景中。你里面经过过程的那灵,也就是“烹调过的”那灵,在经历中成了生命,会使整个情形平静下来。这就是义。
保罗在四章八至九节说到受苦、没有出路、遭逼迫、被打倒。我们会以为这种处境的结果必定是一团混乱。但你若发现自己处在那种光景中,而一切事物却变得平静而有秩序,那就是生命显明出来了。不仅如此,那种有秩有序的光景乃是义的光景。
满了生命与义
每当那灵彰显为生命时,就有了义。有了义,一切就都平静、和平而有秩序。你若在家庭生活中经历这个,你的孩子就会安静下来,你的丈夫、你的妻子也会服下来。这种生命总会平息扰乱。别人从你那里领受这生命时,也会享受和平的光景。
召会生活乃是义的生活。在召会生活中,一切都应当是平静、和平而有秩有序的。千年国必定是满了义的。因为在国度里有义,所以也有和平。国度实在就是义同着和平的范围。这义乃是生命的结果。
照圣经来看,在千年国里,死亡会大大减少并受到限制(赛六五20)。那里的生命乃是丰盛的。结果,千年国的环境是和平的。圣经用义这个字来指这种和平的光景和情形。
千年国之后就有新天新地同新耶路撒冷。在新耶路撒冷里不再有死亡,却有生命的涌流,以维持和平的光景(启二一4,二二1)。这是永远的义。那时我们都要在义的情形里,活出神圣的生命。今天的召会生活应当是这种情形的小影。我们的家庭生活也应当是这样。靠着主的怜悯和恩典,我们的召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也应当充满了生命与义。
充满了生命与义的生活,乃是新约职事的证实。根据保罗在林后三章的话,新约的职事乃是那灵与义的职事。这职事把基督作为那灵与义供应给人。保罗在林后四章陈明了对那灵与义的经历。我们经历那灵时,生命就显明出来。生命显明出来时,我们就被带进一种和平的情形,其中没有一事是不对的,或没有秩序的。这就是义;在这种光景里,一切都是活的、对的、有秩有序的。在神眼中,这就是义。使徒们经历那灵,彰显生命,并且生活在义的情形里。我们再一次看见,他们的生活与他们的职事乃是一。(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二篇)
受训练以端正规矩
在提摩太前书,保罗作为教师对提摩太说话,是要训练他认识男人、女人、和长老的正确为人。(二7~三13。)三章一至七节所提长老的资格,标准很高,任何弟兄照自己天然的生命都不可能达到。这段话可视为如何作正确长老的训练。我关切众召会中许多长老可能欠缺这些经文所描述作长老的资格。二节说,监督,就是长老,该‘清明自守,端正规矩’。本节译为‘端正规矩’的原文意思是端庄合宜,表明美好并优越,含示为人不但优美,并且与人有益。端正规矩,就是有一种总是与处境相称的行为,能适应各种处境。长老要端正规矩,就需要受训练。
一块木头要作成一张长板凳,必须经过改造和装饰的过程,必须被切割并制作。同样,全时间训练的受训者也不仅是要得着圣经知识,还必须经过‘装饰’的过程,好被作得端正规矩。受训者在家里有自由为所欲为,但在训练中,他们被要求一同生活,他们所能作的就受到限制。所以,他们必须学习适应他们的环境。
一九三五年我在上海,被分配与某位同工一起住在空间有限的房间。因为我们所住的房间没有自来水,我们必须用脸盆从厨房取水盥洗。要从厨房把水盆拿到我们房间,我必须经过那位同工的床。由于房间空间有限,我经过他的床时,常将几滴水从脸盆洒到他床上。虽然我会亲自清理,但还是会请弟兄赦免我。有一阵子这事几乎天天发生。至终,他不胜其扰,告诉我说,虽然犯罪而不承认是最糟的事,但最好的是起头就不犯罪。我被弟兄调整以后,必须找出方法避免重蹈覆辙。我必须考量如何改变拿水的方法。我发觉我可以擦拭盆底,装较少量的水,或者改变走路的方式,使我不会把水洒在床上,只洒在地板上。他调整的话对我是一大帮助。
我们要事奉主,就需要端正规矩并合宜。譬如,我们该愿意吃任何一种摆在我们面前的食物。(路十8。)不但如此,单身弟兄和单身姊妹该保持合式的距离。我们需要领悟,我们生来是堕落的人,被世界上的事物玷污,也习惯于世界的方式。(约壹二16。)既然我们有肉体的情欲,接触异性就该非常谨慎。若是长凳子能坐好几个人,最好单身姊妹同坐一张,单身弟兄同坐另一张。
假定有一张长凳能坐五个中等体型的人。然而,一位体型较大的弟兄一坐下,也许会占用更多空间,使同一长凳上的其他弟兄感觉被移动或被挤在一起。这可能导致体型较瘦小的弟兄抱怨。既然较高大的弟兄对他的体型无能为力,其他弟兄就不该抱怨。双方都该愿意接受十字架并适应处境。较高大的弟兄该愿意坐在长凳边缘,好把足够的空间留给其他人。其他人不但不该批评那位较高大的弟兄,反而该同情他,并迁就他,愿意挤在一起,被‘亏负’,借此背十字架。(林前六7。)他们需要承认在这件事上有主的主宰,使他们的受苦为他们效力,叫他们得益处,就是使他们被模成基督的形像。(罗八28~29。)这例子说明我们该学习端正规矩,适应处境。我们若学会端正规矩,就不会在召会中引起难处。
另一个说到端正规矩的例证,是关于跟打鼾的人同住。并非每个打鼾的人都知道或承认自己打鼾。一面,打鼾的人该考虑将这事报告训练办公室,使他们可以与其他打鼾的人安置在一起。另一面,分配到与打鼾的人同睡一间的人,该学习背十字架。譬如,受训者若因为室友打鼾,半夜或清晨醒来,他可以在主面前祷告,借此赎回光阴。他可以感谢赞美主,告诉主,主绝不会错,这位打鼾叫醒他的室友是要帮助他祷告。这就是端正规矩,适应每种环境。(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二册,训练的需要,第一章)
持守身体里正确的等次
我们也必须持守身体里正确的等次。在肉身上,肩膀在头之下,手臂在肩膀之下,手在手臂之下,而手指在手之下。许多基督徒不喜欢在任何人之下,总认为自己只在元首基督之下。然而,我们的手或手指若直接联于头,我们的身体就是怪物。有人也许说,‘我不在意长老们。我更愿意直接在基督之下。’虽然我们也许不这样说,这种思想却在我们里面。这是背叛。我们若是这样,我们就没有在身体里被建造。我们要有身体的生活,就必须持守正确的次序。我们该祷告说,‘主啊,怜悯我,我领悟我只是一个小指头。只有通过手、手臂和肩膀,我才在头以下。我知道我在那里,我知道我是什么,我要持守我在身体里的地位。’甚至在一个家庭里,兄弟也有第一、第二、第三的,第三的要服在第二的以下,第二的要服在最大的以下。在正当的家庭里,所有的孩子都持守他们的等次。照样,我们要有身体生活,就必须都有配搭,并持守正确的等次。我们必须在灵里,绝不单独,并且总是守住等次。(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一册,借着祷读在主的话中享受主,好在一里建造召会,第九章)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四册,使徒的教训与新约中的领导,第二章
2. 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二篇
3. 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4.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二册,训练的需要,第一章
5.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一册,借着祷读在主的话中享受主,好在一里建造召会,第九章
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四册,使徒的教训与新约中的领导,第二章
2 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二篇
3 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4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二册,训练的需要,第一章
5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二册,训练的需要,第一章
6 恢复本圣经,帖前五14注1
7 恢复本圣经,帖后三6注1
8 恢复本圣经,帖后三7注1
9 二〇一五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神建造的工作,第十三篇
10 二〇一五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神建造的工作,第十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