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系列 如何传福音
第十篇 如何传福音(四)—使人的心产生羡慕
读经:创六5,太十五19,徒十一23,约十六22,箴四23,罗三11,太十三15,二三37,来三12,罗十9~10,太十三15,箴二一1
人得救乃是心出来碰着主
我们已经说过,一个罪人在接受救恩时,到底有什么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一个人能得救,乃是因为他的心出来,碰着主一下。人得救不是因为他有救恩的知识,不是因为他明白福音的道,乃是因为他有一个完全的心碰着主一下,这样他就能得救。我们学习传福音的人,要研究当人得救时,神到底是怎样作工的。我们越知道人得救时的主观经历,就越容易带领人相信主。
人心乃人的总汇之所
我们说人的心出来,摸着主,这样人就得救,但到底什么叫作心呢?心在圣经中是很特别的一个字。人物质的身体有心(生理的心),人的魂有心(心理的心),人的灵也有心(良心的心)。所以心就是整个人集中的地方。人的思想是从心里出来的(创六5,太十五19)。人的心志(意志的功用)是从心里出来的(徒十一23)。人的喜乐(感情的作用)也是从心里出来的(约十六22)。希伯来十章二十二节说,良心是在心里。以弗所三章说,基督因着我们的信,住在我们心里(17)。人的话也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太十二34下)。人的身体是以心为中心,而人的魂和灵,也都以心为汇集之处,所以心可以说是人的总汇之所,是人生命的汇集之处。心可以说就是代表我们真的自己。我们所有生命里的东西,都是从心里发出来的。所以箴言四章说,我们要保守自己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23)。心就是我们真的人。我们的灵、魂、体,全集中在一起的所在,就是我们的心。
一个有知觉的人受神对付,以得救恩
人的心,乃是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没有人能够识透的(耶十七9)。人的心是充满了黑暗,是任何人都看不见的。没有得救的人是完全刚硬的,因为他的心是黑暗的。堕落的人,他的灵是死的,他的身体在得救的事上又毫无关系,而他的魂又没有意思要神,因为他终日所有的思想,都是罪恶的事(创六5,太十五19)。一个心思黑暗的人,一个感觉麻木的人,就没有意思要挑选神,对救恩也没有任何羡慕。这样他怎能接受救恩呢?人的灵不是明白的机关,且是死的;人的身体在接受救恩上又没有用;而人的心思是黑暗的,情感是不羡慕的,意志也不能决定。那怎么办?你给他好的音乐、好的空气,那是身体的事,与接受救恩无关。人的身体不能叫人得救,因为主不在那里作工,那里乃是属罪的(罗七14)。人堕落属肉体之后,神就不与肉体相争了(创六3,原文)。你如果把属灵的事告诉堕落的人,他又不能领受,因为他的灵根本是死的。灵没有活过来,就不能领会神国的事。因此,生理上的人、属灵上的人,既然都没有办法得着救恩,所以神只有对付他这个有知觉的人,就是对付他的思想、情感、意志,好叫他得着救恩。一个人的思想、情感、意志合起来,就成功为一个有知觉的人。那么一个有知觉的人到底对于神如何?对于救恩又如何呢?
在思想上
罗马一章二十一节说,一个没有信主的人,在他思想的那一部分里,乃是黑暗的,是虚妄的。对于救恩,他乃是一个无知的人,是一个愚拙的人。因此我们传福音时,所要对付的罪人既是这样的情形,就我们能不能把他无知的心变为有知的,能不能把他黑暗的心思变为光明的呢?没有办法。我们既没办法对黑暗的房间说,你要变为光明,照样,我们也没有办法使人黑暗的心思变为光明。所以不要以为真理讲得清楚,就能叫人的心思变为光明。许多时候我们和罪人辩论,结果反而把他弄丢了。常常我们把罪人的话驳倒了,而他的心思还是黑暗的。有时你辩论赢了,而灵魂却丢了。林前一章二十一节说,人在思想里,凭着自己的智慧不能认识神,因为人的心思是黑暗的。林前二章九节也说,神的救恩乃是人的心思所想不来的。所以人的心思对于救恩,乃是完全黑暗的。
在情感上
再说人情感的羡慕如何。罗马三章十一节说,“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没有明白的,这是在思想方面;没有寻求神的,这乃是在情感方面。在约翰五章四十节,主耶稣对法利赛人说,“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不肯来主这里得生命,是因为没有羡慕的心,没有要求的心。马太十三章十五节,主耶稣在那里说,“这百姓心蒙脂油,耳听不灵,眼睛闭着;恐怕他们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领悟,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犹太人所以不能明白,是因为心里不要;他们心里没有羡慕要得着拯救,因着他们不要,所以他们就不明白。他们的眼睛若能看,耳朵若能听,自然他们的心思就能明白。因此要堕落的罪人得救,第一关是要他明白,第二关是他必须“要。”但是人必须是喜欢得救,羡慕得救,盼望得救,才能要;不然反而要怕得救了。约翰十五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说,人的情感不但不羡慕主,反而是无故的恨主,并且常是无缘无故的讥笑信徒,他们以作基督徒为羞耻。这是因为他们不明白,所以不寻求神,也不羡慕主,反而恨恶主。
在意志上
接着我们再说到意志。意志就是人决定的机关。没有信主的人,乃是决定不要的人。马太二十三章三十七节,主耶稣说,“我多次愿意……,只是你们不愿意。”主在这里是说,我决定要,但你们决定不要。犹太人是决定不要主的人,所以从此以后,犹太人就完全被弃绝。再看罗马六章十七节:“感谢神,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从了你们被交于其中之教训的规模。”犹太人因着不要主而被主弃绝;但如今我们信主的人,乃是心里顺服了,是决定要了。神是命令人要悔改;人只要愿意信,圣灵就要赐给顺服的人。
传福音使人的心回转
圣经说,人必须信,才能得救;而信乃是人心里的事,所以希伯来书才说,不信的心,乃是恶心(三12)。罗马书说,人要心里相信(十9~10)。所以如果罪人要相信,他的悟性必须明白,情感必须羡慕,意志必须决定;他的心思、情感、意志都得转过来。所以会传福音的人,要知道怎样把罪人的悟性转回来,把他的羡慕拉起来,把他的决定定住了,如此就成功了。
今天传福音的人,往往有一个根本的试探,有一个根本的错误,就是注重改变人的悟性;他们想要把清楚的道讲给人的悟性听,要叫人的头脑清楚救恩。这样的人不知道罪人的结构是什么,总以为人要听明白了福音,才能得救。他们不知道罪人的思想其实是很浅薄的;他虽然也许听明白了福音,但一点也不要接受,那你该怎么办呢?我们要知道,人的思想是最不能代表人的心的。如果传福音的人特别注重人的思想,这是错误的。思想乃是人心最浅薄的部分、最外面的部分。传福音的人纵然能用道把罪人说服了,而他可以仍然不信。因为思想是人的心最浅薄的一点,又是最外面的一点。你要去碰人的心,顶快的路是从思想下手。但是从思想下手也是最不可靠的,最没有效的,因为人的思想在心里是最浅的。
传福音的窍
我们知道,人整个的心对于救恩乃是黑暗的。人的心完全是刚硬的,并且完全是诡诈的,又是属鬼魔、属肉体、属世界的,根本不可能来信主。我们福音的对象在圣灵没有作工时,是绝无信主的可能的。所以我们传福音,必须靠着圣灵,使用神所说的话,来进入罪人的心里,而在他里面产生一个东西;这一个东西乃是罪人原先所没有的。传福音的目的,乃是在人的心里,先得到一个据点,然后从这里一再扩充出去。这便是传福音的窍。堕落的人的心里头,乃是完全不要神的,所充满的完全是罪恶。所以我们要使罪人得着救恩,总得先用福音的话,在人心里头造出一个地位是为着神的,这样人才能接受福音。当我们的话语出去,是摆在人的思想里;思想是接受福音的门路。然后神要一方面得着他的羡慕,一方面得着他的决定。所以光是人的思想被得着了还不够。乃是神的话一进到罪人里面去,神便给他一个新的思想,一有新的思想,便能给他产生一个新的羡慕,他就愿意得救。于是他就定规要得救了。他一定规要得救,福音就成功了。
所以传福音的目的,是注重在让人有羡慕。在传福音的过程中,要达到三个目的:第一,最初的目的要人有一点救恩的思想,明白神,明白救恩;第二,传福音最大的目的,就是叫人要神,羡慕神,喜欢得救;第三,最终的目的,是叫人定规要神,要得着神。所以福音不是从人的悟性里进去的,乃是从人的羡慕进去的。羡慕是传福音主要的目标。我们传福音时,首先是要用神的话垫在人的思想里,最末了一步则是要人决定接受。首先我们乃是把神的话,就是牢靠的话,塞在人的思想里。然后第二句话必须是根据于第一句话来撬他,让他产生羡慕,最后再让他决定。所以头一句传福音的话是直勾,第二句传福音的话是弯勾。头一句话是作思想的垫子,后一句话是作撬情感的工具。结果就叫他的意志决定得救。
“羡慕”是最大的问题
所有会传福音的人,都是先要给罪人几句话,先摆在他的思想里头;然后再用话撬他,让他产生羡慕;过后再请他信,要他信。这样就把他转过来了。马太十三章十五节说到三件事:恐怕、明白、回转。“明白”是思想的问题,“恐怕”是羡慕的问题,“回转”是决定的问题。人所以不明白,是因恐怕;人所以看不见光,是因为心里不要。人的脑子里、人的思想里,大概都没有问题;人乃是存心上有问题。我们要叫人的思想明白,必须他肯去明白,必须他要去明白。所以这乃是存心的问题。人所以不得救,乃是因存心不要。如果人只是听见福音而明白,却不肯要,就让他决定也是没有用。所以传福音所碰到最大的问题,还是羡慕的问题。只要人的心一倾向主,传福音的事就已经差不多了。
箴言说,王的心是在神的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二一1)。传福音最重要的,是在于得着人的心。传福音的人只要把人的心得着,底下就好办了。我们需要花工夫研究、学习;也要倚靠圣灵,给我们合式的话,就是有钩子的话。我们的话能像钩子把人的羡慕钩起来,而得着他的心,这样福音就成功了。(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三十九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