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题纲
第十三篇 在神的震怒之下
读经;约三;36。弗二3。罗一1。启十四10。罗五10
一、神的公义不能容忍罪
神的公义叫神发怒,神的公义一碰到人的罪,就起冲突,这冲突就是忿怒。两个东西相低触,就发生爆炸。(举例;杯丢在地上与地上相低触就爆炸。神的公义碰到人的罪立即也引起神的忿怒。
二、神的公义叫神不能悦纳人
神原来造人是最喜欢人,人是神心愿上最喜欢的东西,但人的罪触犯了神的公义,叫神不能悦纳人。
三、人良心的证明
人自己里头明明知道这是惹怒讨神厌恶的。一切良心不安和定罪,都证明你不是神所悦纳的。许多人的良心,都是怕神,不敢想到神。许多临死的人都咬牙切齿,因他们知道要去见神,怕见神的面。但是许多基督徒临终时却是满脸笑容安然去世。
四、人境遇的证明
人生许多境遇、环境都是证明人不是神所悦纳的。如疾病、灾害、痛苦、患难、、、、、一切的遭遇都是证明你不是神所悦纳的。诡诈的人得诡诈的报应、奸恶的人得不着善终,凶者心中不安,环境遭遇也不安这些都是证明人在神的震怒之下。
五、震怒末显出的原因
1、神的震怒在人身上,如待阵的雷。约三16节说,神的震怒常在人的身上,只是还末爆炸而已
2、所以尚末爆炸是神你悔改的机会。
3、如果你至终不悔改,神的震怒定规要爆炸的。
六、如何免去震怒
1、主耶稣替我们接受了神的忿怒因为衪在十字架上喝了苦杯就是神忿怒的杯。(约十四10、)杯就是一个分,主耶稣替我们受了,也就是替我们喝了忿怒的杯。
2、我们承认我们的罪,接受主我们的救主就可以免去神的忿怒,而蒙神的悦纳与神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