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系列 福音的信息

神的福音

第十七篇 得救是永远的—反面的辩正(一)

读经:彼后三13~14,结十八24、26,太二四13,加五4,太九13,来十二15

我们已经从正面看见,我们得救时神所作的一切工作,和神所给我们种种的恩典,都不是时间所能取消的,所以我们大胆的说,我们一次蒙恩,就永远蒙恩;一次蒙怜悯,就永远蒙怜悯;一次得着神儿子永远的生命,就永远不会失去。

虽然我们这样大胆的说,但人还是人,今天连有些作工的弟兄,也看不见这件事。我们承认,人凭着肉体的心,凭着律法的心,无法认识神的恩典为何这样宽大。我们想这是太希奇了。这样的想法是很自然的,人是属乎肉体的,而人的肉体又是属乎律法的。肉体只知道律法,不知道恩典。所有出乎人肉体的,都是律法的。所有出乎神的,出乎圣灵的,出乎恩典的,都是因着信心的。

我们人活在世界上,全是买卖的思想,从来不知道恩典和恩赐。我们每天所想的,都是作多少得多少。我要得多少,就得出多少。这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时间,我们的工夫,都是为钱卖出去的。我们想,我们拿出去多少,就得拿进来多少。我们拿进来多少,就得拿出去多少。我们在生活中,都是买卖。因为我们生活在买卖里面,所以我们想神给我们的恩典和永远的生命,也必定是凭着买卖的原则。也许当我们听到清楚的福音时,暂时看见光,看见恩典是白白的,不是凭着买卖。但这不过是在蒙恩的时候。许多人还没有脱离一种思想,以为神所给的恩典是赊的,如果我将来作的不好,神还会将所给的恩典讨回去。如果人认识圣经,看见前几篇所题那十件神的真理,最少该承认没有这件事。

一个真懂得神的话的人,绝对不会用所不明白的来疑惑所已经知道的。我们列举过圣灵的印记,圣灵的质,永远的生命神的手,基督的身体,神的殿,并主的应许,你既然清楚看见了,就不能因着所不知道、不明白的难处,推翻所已经知道的。我们所已经知道的事实,是不可推翻的。但是我们好像还有一些是所不明白的。我们今天就要把这一切所不明白的拿来看一看。我要把人所题出以为冲突的理由,特别是那些比较有理由的,一件一件的拿来看一看。

知道自己永远得救,不会就此随便犯罪

我们未题圣经中的难处之先,要先看人一个最大的反对和疑惑。许多人以为,如果是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从今以后,人定规会随意犯罪。这算是最普偏、最有力反对的话。人如果知道他永远得救了,永远不会再被定罪了,恐怕这人从今以后要随便起来,什么罪都犯,什么事情都作了。如果是这样,这个道理不是顶危险的么?

我记得有一次一个人写信给马金多,就是写五经略解的人,说,一个礼拜前有一个人讲道说,如果一次是神的儿女,就永远是神的儿女。下面有一个少年说,既然这样,那我什么事情都可以作了。结果那几天内,那个少年什么事情都作了。马先生,请你看,这个一次是儿女永远是儿女的道,把这少年人弄坏了。马金多写一封回信给他,说,一次是神的儿女就永远是神的儿女,这是一点不错的;至于那一个少年人,我怀疑他究竟是不是神的儿女。我马金多有一个儿子,我对我的儿子说,你一次是我的儿子,就永远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听见了,会不会就大大欢喜,赶快用石头打破玻璃,把碗摔破,把台布掀起来,让碗都滚到地上去,又对我作许多不礼貌的举动?有没有这样的人?一次是儿子,必定永远是儿子。如果是儿子,他绝对不会因此就胡来。如果他胡来,我就怀疑他是不是儿子。

那一个人所讲的道,凭着圣经来说一点不错;那个少年人的行为,却是完全错了。我们今天要断定一个道理对不对,只能用圣经的真理来断定,不能凭人的行为来断定。一个教圣经的人,只能负责告诉人圣经说了什么。他不能负责说,圣经该说什么。我们没有这权柄。我只知道神的话说,一次是儿子就永远是儿子。我不负责人知道了之后,会到什么地步。今天的难处,就是人不肯用神的话来断定神的道。人喜欢从角落里拉出一个人来说,这人是这样的,怎么能说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呢?不错,信徒会有失败软弱,也会有假冒的人;千千万万的信徒,有各种不同的经历。但是我们知道,我们只能用圣经的真理来断定他们的是非,我们不能用他们的行为来断定圣经真理的对错。你只能用圣经的真理来断定他们是错的,你不能用他们的行为来断定神的真理是错的。

我们基督徒的出发点是神的话,不是人的行为。你来对我说,我昨天撒了许多谎,那我今天得救不得救?我不能根据你撒的谎是白谎还是黑谎,是光明的谎还是黑暗的谎来断定。我只能说,圣经的真理怎么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审判台和白色大宝座就用不着了。我们只能看神所说的话。我们今天绝对只能以神的话来断定人的行为,我们绝对不能以人的行为来断定神的话。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是神的话,一点不错。人因着这一句话,就随便作事,凭着神的话看,这是错的。我们只能以神的话来断定一切。我们所有的宪法、最高的法庭就是神的话。

反对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是因不明白救恩

我听见一位在上海的弟兄说,如果你说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人就要不儆醒,放纵随便了。人说这样的话,就是因为他不明白神的话。只有对神的救恩不明白的人,才以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会叫人放松随便。

这样的人最少有三件事是他不明白的:第一,他不知道什么是神所设立的救法,他不知道神是怎么救我们的。这里不是说保守的问题,而是说神怎么救我们的问题。神不是说,你要下地狱,所以你要相信耶稣。神不是在那里把人吓到天堂去。人总是想,如果我不懊悔我的罪,不改变一点,没有好行为,我就没有法子得救。所以我要一直想法子得救。这是不是神救我们的方法?神是不是把罪的问题一直摆在人面前来吓人,说,你罪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所以要赶快想法子解决?神是不是用审判台,用怒气来吓人,叫人要这样那样,叫人的心一直挂在那里,不知道前面如何,所以就尽量花力气来追求?人如果认识神,就要说一千个不。不认识神的人说,叫人的心这样战战兢兢的挂在那里,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这是个好方法。但是,明白神救恩的人都知道,这是从地狱里来的祸音,不是福音。神是说,审判已经解决了,罪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神救我们的方法,不是把我们挂在那里,吓我们去追求,把我们吓到圣洁、公义、成圣里去。祂是说,什么都预备好了。那些仆人说,各样都齐备了,神都预备好了,现在祂来给你。但今天我们以为人会被吓好。请你记得,人只会被吓昏,不会被吓好。

第二,这样的人不只不懂神救恩的方法,也不知道救恩的内容。救恩是什么?救恩不只是神借着祂的儿子把我们的罪案解决了,叫我们的罪得着赦免,并且是将永远的生命赐给我们。救恩不只称我们为义,并且将神的儿子赐给我们,住在我们里面。救恩不只叫我们在神面前不被定罪,更将圣灵放在我们里面。救恩不只叫我们将来永远活着,它今天也将神的性情赐给我们。这是救恩的内容。在这里不只有赦罪、称义,不只不定罪,不受审判,并且有神的性情、基督、和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在这里,人顶自然的会有新的爱慕、新的倾向、和新的要求。神的救恩乃是把新的东西放在我们里面。

有人说救恩是客观的,但请你记得,救恩里有许多东西是主观的。救恩不只在神面前解决罪的问题,救恩也在我们里面解决许多问题。在我们里面有新的生命,有新的性情,有主,有圣灵;既是这样,我们能不能随便呢?不是说基督徒不会犯罪,但是,基督徒犯罪乃是一件苦事,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假若一个人因为知道他永远得救了,就以为他得着了执照、文凭去犯罪,并且里面不觉得什么,不以为是苦事,我就疑惑他到底是不是神的儿女。我是说,一次作了儿女,才是永远作儿女。我不是说,还没有作儿女的,可以永远作儿女。主在我们里面,祂不许可我们犯罪、放纵、随意。

第三,他不知道救恩的结局。我们蒙神拯救的人定规是有下文、有故事、有结局的。这结局是什么呢?人得救之后,是否因着在基督里面得着称义,所以就不必守律法,可以从第一条诫命犯到第十条,什么事情都作呢?请听保罗在腓立比三章六至九节的话,“就热心说,我是逼迫召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责的。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他说,他是因信基督而得着义,他是因信神而得着义,他不是因行律法得着义。他是不是因这缘故,就什么事情都作,就随便放纵了呢?他说,先前与我有益的,现在因基督的缘故,都看作有损的。我因着基督丢弃万事,我因着基督看万事作粪土。所以每一个基督徒,每一个重生的人,不管他的灵性多幼稚,或多长进,在他里面总有一个追求圣洁的心,爱神的心,讨基督喜悦的心。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只知道这是救恩的结局。

也许你认为保罗是个使徒,所以他能这样说;现在我们来看普通的信徒怎么样。林后五章十四、十五节:“原来基督的爱困迫我们,因我们断定: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祂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向自己活,乃向那替他们死而复活者活。”保罗在这里给我们一个答案。一个人不会因为知道神拯救他,主为他死而复活的缘故而放纵、随便,倒会因这缘故,更为那替他死而复活的主活。他们今天在世界上不是为自己活,反而是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而活。

所以,如果有人说,一个人知道了自己永远得救,就会放纵,这原因不外:第一,他不知道救恩的方法,不知道救恩的手续。第二,他不知道救恩的内容。第三,他不知道救恩的结局。他不知道这救恩能替人作什么事。如果你看见这三点,你立刻就看见,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不只不会叫我们胡作,反会叫我们虔诚;不只不会叫我们随便,反会叫我们谨慎。

彼得在书信里告诉我们说,我们期待将来的新天新地,义人要住在其中(彼后三13);我们知道要到那里去之后,是否就可以随便?他说,我们更应当殷勤,敬畏主,使自己没有玷(14)。我们既知道要到那里去,就不能放纵胡为。我们因为不知道往那里去,所以兜圈子。凡有目的的,凡知道往那里去的,必定会拣顶直的路走。

关于神的话的三点认识

现在我们花一点工夫来看,圣经中告诉我们,得救后好像还会沉沦的几处经节。首先我们要知道几件事:第一,神的话是绝对不会有冲突的。神绝对不会一面赐给祂的羊永远的生命,叫他永不灭亡;一面又告诉人说他要灭亡。人说的话会错,但神所有的工作都是荣耀的,祂的话绝对不会错。所以如果在正面的话是这样的清楚,那在反面的话必定不会有冲突的,必定是讲到另外的问题。

第二,我曾仔细分辨过这些圣经节。其中有的是指正式得救的人,还有的是指假得救的人。主耶稣有一个假门徒,犹大;彼得施洗的时候,有一个西门,也许也是没得救的。保罗还碰着许多假弟兄;彼得说,有许多假先知;约翰说,有许多人从我们中间出去,证明不是属我们的。所以在圣经中,有真得救的人,也有挂名得救的人;有许多人根本就没有得救。当然他们不能永远装假,也不能永远遮羞。如果能把这几种人分清楚的话,就没有问题。如果把他们混起来,把稗子当作麦子,我们就要碰见许多难处。

第三,圣经中有许多地方不是指着永远的沉沦,乃是指着基督徒在今生受管教说的。不要以为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不会受管教。管教是有的。如果你今天失败、软弱,神要管教你。管教与永远沉沦是有分别的,你不能把这二者混在一起。所以有许多圣经节,好像是指着基督徒会沉沦说的,其实是指着基督徒受管教说的。除了管教的问题,挂名的问题,还有国度的问题,赏赐的问题,这几样是根本不同的。许多时候说到国度的话,我们把它挪到永世去;说到赏赐的话,我们把它挪到永远的生命里去;自然,这就生出许多毛病。我们必须知道,国度和得救是有分别的,永远的生命和赏赐也是不同的。神在千年国度中,和在永世里,对付我们的方法是不同的。神在复兴的世界里,和在新的世界里,对付人的方法是不同的。千年国度是说到义,说到行为,说到我们信主之后,主所要求我们的生活;千年国度是用来断定我们的生活的。但是在永世里,在新天新地里,一切都是白白的恩典。凡口渴的,可以白白的来喝,这句话是在新天新地里说的。

所以在圣经里,恩赐的事和国度的事,是完全两样的;永世和国度,也是完全两样的,你不能把它们放在一起。将来在千年国度里,神要特别赏赐人,神要凭着人的行为,把人所当得的冠冕和荣耀给人。但是国度时代一完,新天新地一起头,就都变成恩典的问题,凡得着主耶稣恩典的人都能进去,一点行为的问题都不能摆在里面。信徒的行为是赏赐的问题;罪人的得救、称义,却是主耶稣工作的问题。这两个我们必须分别,不然圣经里说到国度里的失去,你还想是在永远的生命里的失去;说到赏赐,你还以为是得救。不错,人得救是永远的,但是在永远得救还没有显明之先,在千年国度里,神要豫先将赏赐显出来,这两个是不能混在一起的。

还有一件事,是更正教长久以来埋在坟墓里的;虽然有人觉得这事是新的,但是在圣经里早已记载了。在圣经里,最少有三件事是有分别的,我们刚才题过两件,就是基督徒今天所受的管教,和将来在国度里的失去赏赐。我们如果失败,不只今天会受管教,将来在国度里还会失去赏赐。还有一件事,就是在国度里还有专一的刑罚。圣经里关于这个真理是够清楚的。一个人如果信主得救了,不错,他救恩和罪的问题解决了,新天新地的问题解决了,永远得救的问题解决了;但是如果他故意犯罪,不肯悔改,就不只今天有神的政治和管教在他身上,将来在国度里会失去赏赐,并且将来在国度里还会受到专一的刑罚。

有的人告诉我们说,不得赏赐就是刑罚。但是,失败的人在国度里是有刑罚的。圣经里曾花许多的工夫来说到刑罚。圣经里不只说,基督徒在国度里会不得赏赐,并且基督徒如果犯罪不悔改,在国度里还有很重的刑罚。这也是我们所必须分别的。永远得救的问题与挂名得救的人,不能混在一起。永远得救的问题和今天的管教,也不能混在一起。永远得救的问题和国度失去赏赐的问题,也不能混在一起。永远得救的问题与国度里受刑罚的问题,也不能混在一起。你不能把这四件事放在一起,作一道杂碎汤;不然的话,神的东西就会弄得东也不是东,西也不是西。神如果把它分开,你却把它混淆了,你就要碰见许多不能解决的难处。

今天我们要把这四件东西抽出来。凡圣经里所有关于挂名信徒的话,所有关于信徒要受管教的话,所有关于信徒要失去赏赐的话,所有关于信徒在国度里要受刑罚的话,我们要先抽出来,等在以后几篇信息中再一一的说。这里所讲的难处是在这四种之外的圣经节,是那些好像是说人得救之后还会沉沦的圣经节。

对以西结十八章的辩正

我们先从旧约看起。以西结十八章二十四、二十六节:“义人若转离他的义作了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么?他所行一切的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行不忠的事,并因所犯的罪死亡。……义人若转离他的义作了罪孽,以致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这两节可算是旧约里主要的经节,其他别处没有这两节那样重要。这是最普遍、最常引的圣经,我们要稍微来看一下。

以西结十八章这里,根本就没有说救恩。它没有说主耶稣替人死,没有说相信主能叫人得着生命,没有说怎样解决罪的问题。它根本不是说到福音,没有说到基督。如果你把它拖到福音上,这是太牵强。以西结十八章是说到神的政治。上文所说的,完全是神政治里的话。要记得,神政治里的事和救恩里的事,完全是两样的。神的政治是说到神照着祂的计划,凭着祂的旨意,怎么作事,怎么支配,怎么安排。人如果不明白神救恩和神政治的分别,把这两个混起来,他就是将神的法庭和神的家庭混起来;将父亲和法官混起来;将父亲对用人所说的,和对儿子所说的混起来;将老板在店里对待伙计的态度,和他在家中对待妻子儿女的态度混起来。政治是政治,政治不是救恩。政治和救恩的分别,就像南北极的分别那样大。

以西结十八章不是给我们看见救恩。以西结十八章是说到以色列人怎样能活在地上,不是说到永远的生命的问题。以西结十八章是说到身体存活的问题,不是说到灵魂灭亡的问题。它给我们看见,如果一个人不遵守神的命令,他的身体就要提早死亡。这是身体存活的问题,不是灵魂得救的问题。绝对没有一个人说,父亲吃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不错,坐在你旁边的人吃酸葡萄,你会觉得酸。但是父亲不听神的话,父亲犯罪,跟儿子没有关系。父亲要离开世界,儿子不能代替。这里是说到人犯罪,人就不能留在神应许的地上。这里根本是说到身体的死亡。这是二节末了所说的。说了这话以后,从三节起就一直说,犯罪的必定死亡;这不是灵魂的死亡,乃像亚当一样身体的死亡。如果他犯罪,他在地上的生存就被神缩短。从三节起一直是说,什么人能蒙耶和华赐福,在地上活着。这是二十四节上文所说的。义人如果从前行义,现在转去作恶,他就要死亡,他从前所作的义,都要被忘记。这根本与救恩没有关系,这是说到神的政治,说到神为什么不叫人活在地上,为什么许多人不能生存,顶快的死了。那是对犹太人说到审判罪的问题,根本不是说到我们的问题。

对马太二十四章的辩正

现在我们来看新约,马太二十四章十三节:“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许多人听见这一节圣经,就吓了一跳。这里明明是说到得救的问题,不像刚才所说的,是神政治的问题。我昨天晚上发了脾气,我没有忍耐,那我就不能得救了。不错,信主耶稣就得救,但我还必须忍耐。你这样说,就是把神的话委屈了。你把神这句话的开头砍掉,结尾也砍掉,只拿出中间的一句话来,怪不得会把神的话弄错了。如果你要明白,这里的忍耐是什么,你就必须知道十三节以前所说的话,也必须知道十三节以后所说的话。

十三节根本不是指着基督徒说的,而是指着犹太人说的。有什么凭据呢?第一,你看见下文有圣所,有圣殿,有安息日,这些都是犹太人的东西。这里说,你们(犹太人)要逃到乡下去,你们要祈求在逃难的时候,不碰见冬天和安息日;当你们看见那可憎恶的,就是敌基督的像摆在圣所里,那时候你们就要逃,不要留在耶路撒冷。如果这话是指我们说的,那我们今天是在上海,敌基督的像摆在圣殿里,我们怎能知道?虽然有无线电广播,但这里是说看见了就知道。只有在耶路撒冷那么近的人才能看见。所以这里根本是指着犹太人说的。

第二,这里的时间不是指着使徒的时候说的,也不是指着召会的时候说的,是指着大灾难的时候,指着这世代最末了的三年半说的。在大灾难刚起首的时候,敌基督要把他的像摆在圣殿里。这段圣经与召会没有关系,这是将来的事,不是今天的事。今天没有发生这事的可能。因为敌基督没有来,敌基督的像也没有摆在圣殿里,大灾难也没有起头。

马太二十四章是指着大灾难的时候说的,所题的得救也不是指着灵魂的得救,乃是指着身体的得救。这里面所有的问题,也是指着身体说的。凡懂得圣经的人都知道,这时候敌基督要在圣殿里立他的像,要人拜他的像,并且要在人的额上盖一个印。那些拜神的犹太人,事奉神的犹太人,他们在大灾难的起头,若不这样的敬拜,也不受那印记,就遭受许多难处,许多逼迫。所以主耶稣告诉犹太人说,你们看见圣殿里敌基督的像一立起来,你们立刻就得逃。家里有东西,也不要拿,要赶快逃,藏在严密的地方。并且主告诉他们,要祷告不要碰着安息日,因为他们是守安息日的;女人也不要怀孕、奶孩子,因为这样的人不好逃;也不要碰着冬天。他们要逃到山上或乡下,或者能不碰着苦害、逼迫和患难。那个时候,罗马的势力要像一张网罩到他们身上,叫他们受许多的难处。在启示录里有许多圣经节,顶清楚的给我们看见这件事。这许多人在大灾难的时候,如果能忍耐,才能得救。我们因为太注意得救的问题,每一次看见得救,就拉到自己身上。但这里的话不能拉到自己身上来,免得将神的话曲解了。主耶稣在下面二十二节还说一句,如果不是为着拣选的缘故,把日子减少了,就凡有血气的人,一个得救的都没有。当敌基督在地上的时候,人没有法子逃。感谢神,那个日子没有那么长,所以你还逃得掉。你如果忍耐,就可以得救。所以这里的得救,不是指永远的生命、永死的问题。这里得救的性质,是指落在或不落在敌基督的手中。

对加拉太五章的辩正

加拉太五章四节:“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许多人读到这一句话,就以为说,第一,人会与基督隔绝;第二,人会从恩典中落出去;那这人必定不得救了。这个认识是错的。我们要了解保罗写加拉太书的背景。当神清楚的福音传到加拉太,他们听见了之后,又有冒名的使徒去加拉太传福音。那些人的福音,上半段不改,但是下半段改了。上半段说,人应当靠基督,接受基督才能得救。但是下半段他们说,我们在没有信主耶稣基督之前,不能有守律法的义;但我们接受主耶稣基督之后,就能有律法的义。因此保罗写加拉太书驳他们,说,人怎样在作罪人的时候不能有律法的义,照样在得救之后也不能有律法的义。在前几篇信息中我曾说过,罗马书和加拉太书是不同的,罗马书是说作罪人的时候,不能有律法的义;加拉太书是说,罪人得救之后,也不能有律法的义。这两卷书都是说不能有律法的义。那些人的教训是:一个人既然信了基督,蒙了恩,得了永远的生命,那就得有律法的义。律法的义,起码是行割礼,这是第一件事。

你清楚了这卷书的背景,你就可以知道所说的是什么。保罗在一章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我希奇你们这么快受欺去听从别的福音。如果有天使来,或者有灵来,或者就是保罗自己来,所传的福音与先前的不一样,就是可咒诅的(anathema)。Anathema是希腊人所用最重的咒语,意思就是天上所有的咒诅都落在你身上,没有一点祝福。保罗说,我的福音是神自己启示的,是我在亚拉伯的旷野得着的,所以是没有错的。二章说到福音是什么。彼得装假,看见有犹太人进来,就保守自己作犹太人。保罗当面责备他,因割礼算不得什么。基督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不再是自己,乃是基督。三章说,神的目的不是律法,乃是应许。神所以将律法赐给人,是叫人先知道自己的罪,然后接受神的儿子。四章把两件事引出来给我们看见,人就是能行律法,也没有用处。夏甲代表律法,撒拉代表恩典。夏甲是要出去的,撒拉才能存留。你就是行律法,也不过是夏甲,还得出去。到五章头一句就说,基督已经释放了我们,基督已经叫我们进入了自由,所以你要站在这自由上,不要失去这自由。人如果守割礼,基督就与他无益;如果留住律法的制度,就得放弃基督。你不能守一点律法,然后叫基督补你的缺,基督不作补的工作。所以他说,“我再指着凡受割体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3)。为什么你们其余的不拣,只拣受割礼呢?为什么全律法不都遵守,只把所喜欢的拉在身上呢?你如果要守一个,就全律法都得守。如果一个存在,就所有都得存在。不能拣一个,不要其余的。四节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这里与基督隔绝的意思与二节的末了是一样的:“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基督不能在你们身上显出来,你没有那些赦罪的喜乐和平安了。不只如此,如果再跟从律法,基督在你们身上就变成无用了。这里不是得救恩的问题,乃是说到得救的条件。比方说,有一个弟兄来对我说,“倪先生,我应当守安息日,如果不守安息日,得救就不完全。”我知道他实在是得救了,一点问题都没有,现在他受到这一种错误教训的影响,我就要对他说,“如果你守安息日,基督的工作在你身上就没有用处了。在基督里是因着信,你却回到律法里去,你是从恩典中堕落了。”所以这里不是得救和沉沦的问题。这里是说到得救的条件,叫我们看见,人得救是因着基督,不是因着自己。你如果行律法,就没有恩典。

我们知道是罪叫我们沉沦,但加拉太书不是讲罪,加拉太书是讲作好事,是讲遵守神的命令。加拉太书是讲行律法,行割礼。保罗不是说堕落到罪中,是说从恩典中坠落。这两个有很大的分别。从恩典中坠落和堕落到罪中,完全是两回事。从恩典中坠落,意思是从恩典的原则中出来,再去跟从行为的原则。今天不知道有多少蒙恩得救的信徒,从恩典中坠落,但是他们并没有失去救恩。连你自己也是这样,不知道有多少次,以为自己完了,但是我们得救是因着主耶稣的恩典。

保罗说,加拉太人一直要得胜,但是他们从恩典中出来,要倚靠自己的行为。他们要有好的行为。他们那样作,就叫作坠落。怎样是在恩典中呢?在恩典中就是说,我是个卑下的人,我是个无依无靠的人,我是个一点办法都没有的人,我在神面前作一个蒙恩的人。我是在卑下的地位上,仰望神给我恩典;这样的人就是在恩典中。在这里并不是犯罪,也不是有不好的行为;但是人靠自己的行为,就拦阻了基督的恩典。在这里保罗责怪加拉太人,为什么在得救之后,又跟从律法,以致从恩典中坠落。他责怪他们接受神的恩典不够多,蒙神的怜悯不够多。蒙神怜悯,接受神的恩典,就是让祂来作。这是证明肉体作不成,没有法子作。我们可以随着自己的肉体作,但是在我这肉体里面,不能得神的喜悦。

比方说,饶弟兄是个坏人,他每天赚一块五,却要用两块。今天晚上我可怜他,他缺五角,我送他六角。他天天都是这样,我天天都可怜他。饶弟兄有一天会想,天天都是倪某人可怜我,天天都是他送我钱,我自己总要想个法子好好的管住自己。他这样作法,就是这里所说的受割礼,是凭着肉体作的,是从恩典中坠落的。我碰见过这样的人,凭着世人的眼光看,我喜欢这样的人,他不要别人一辈子养他,他要自立。这是不错,但是圣经说,对神而言这是不对的,这叫他从神的怜悯中落出去了。保罗不是责怪他们犯罪,保罗是责怪他们作好。为什么责怪他们作好呢?因为他们从今以后用不着神的怜悯了,他们不能一生一世在神的怜悯里了。

朋友们,人的思想与神的思想,完全相反。我们是想应当作一点,才能讨神的喜悦,但是神喜欢我们继续在祂的恩典中。祂一直说,“我要的是怜悯,不是祭祀。”(太九13。另译)怜悯就是神将东西给人;祭祀就是人把东西给神。神喜欢怜悯,意思就是祂喜爱将东西给人。祂不喜爱祭祀,意思就是祂不喜欢人把东西给祂。神如果能把东西拿出去,祂觉得痛快;这就是救恩。救恩不是我们作得痛快,救恩乃是神作得痛快,神一直作。祂要在我们身上作工,祂要给我们恩典。你想祂给的已经够多了,但是祂想还不够。你是一个顶穷的人,几个铜板就能过一天,现在人给你几块钱,怪不得你以为太多了。神如果作,祂就要一直作。你如果只给祂作一点,神心里不痛快。你如果要得救,你就得甘心乐意的让神作。你对神说,求你可怜我;神这样作,心里才痛快。你如果一下子要给神什么,祂不喜欢。神看见你接受祂怜悯,祂就喜欢。所以我说,神喜欢怜悯,不喜欢祭祀。

五章四节说,不要落到恩典之外去。不是说,不要落到罪里去。这里所争的不是得救的问题,乃是享受的问题。在神面前,你不必动,你不必守律法,你不必作。你让祂在你身上作,让祂给你恩典;一有行为,你就从恩典中落出来。所以从恩典中落出来,根本不是说到得救与沉沦的问题。从恩典中落出来,就是你不享受从基督身上所给你的利益。从恩典中落出来,就是你不让基督的工作在你身上发生效力。感谢神,救恩就是我一直蒙神怜悯,一直在祂的恩典中。(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九册,神的福音(卷二),第十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