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系列 如何传福音

第八篇 如何传福音(二)—罪人得救必须心碰着主

读经:路七36~50,十八13~14,十九1~10,二三39~43,约四1~10,八3~11,徒二14~36,十34~43、44,罗十8~13

传福音要注意罪人所须作的

这一次在这里,我们并不注重神在福音上怎样为我们成功一切,我们乃是看福音如何成就在罪人身上。我们研究过福音是如何成就在罪人身上,这样我们就会传福音。一个罪人听见福音的时候,若能主观的知道他是怎样得救的,他就知道怎样再把福音送给别人。我们传福音,多少时候是不知道罪人需要作什么,所以就空花时间。

关于传福音,有两方面基本的真理:第一,神在基督里的工作。神在基督里的工作,就是神如何叫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以救赎我们的罪,然后祂复活了。神所以叫主耶稣复活了,乃是因为主耶稣满足了神的公义。这是福音的基本真理。这固然是最紧要的真理,但对罪人来说,这乃是已过的事。罪人是必须另外再作别的事,他才能得救。第二,神将圣灵赐下来。神怎样把祂在基督里已过的工作,通到我们身上来?乃是借着将圣灵赐下来。这也是福音的基本真理。圣灵如果没有赐下来,虽然主耶稣替我们完成了救赎,虽然神预备好要接纳我们,但我们仍然不能得救。因为没有圣灵,主耶稣的工作就是客观的,不能变为主观的;就是身外的,不能变成身内的;并且只是神的,不能变为人的。所以乃是圣灵来了,基督所成功的工作,才能加在人身上。现在的问题就是:主耶稣已经作了祂的工作,而圣灵又等着要在罪人身上作工,那么罪人到底应当作什么,才能得救呢?在传福音的人当中,有的人注意传悔改,有的人则是传相信,另有的人就传认罪。到底一个罪人要怎样作,才能得救呢?这就是我们今天必须知道的。

今天传福音的人,很自然的就带有神学的味道,他们已经替罪人摆好三面的事:第一,必须有一堆福音真理;第二,总得看见世界的虚空和罪的可恶等;第三,总得有某种行为,譬如总得有悔改、认罪、祷告、相信、受浸等。今天传福音的人,多半里头早已预备好了这些事,这是他们基本的态度。他们就是预备要叫人明白一堆福音的真理,然后叫人有一些行为,以为如此人才能得救。但这是不是圣经里的教训呢?到底圣经怎样教训我们传福音?我们在此要从圣经中找几个例子看一下。新约圣经在四福音及使徒行传里,已经有好多人信主得救了。但到底主耶稣及使徒们怎样让人得救?我们从他们所作的,就能清楚知道我们应当如何传福音,并看见今天传福音的情形如何是不对的。

罪人接受救恩惟一的必须─心出来碰主

人肯向主碰一碰

路加七章三十六至五十节,说到一个犯罪的女人罪得赦免的事。她因着罪得赦免,而对主感恩。她感觉自己的罪多,蒙了主的赦免,由此她感觉到主的可爱。她不注重以什么条件来信,她只觉得主可爱;她的心是那样出来碰主,而感激主的救恩。这样就行了,她就得救了。所谓“信,”乃是心出来碰主一下。我们传福音,不在乎人明白救恩有多少,只要人肯向主碰一碰,罪就得赦免了。那女人许多的罪都得了赦免,因她的爱多。她的爱出来碰主,这样就得救了。

有一个心,肯到神面前去

路加十八章十三至十四节主说,“那税吏却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宽恕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得称为义,那人却不然。因为凡高抬自己的,必降为卑;降卑自己的,必升为高。”在这里有一个人得救了,他没有所谓的表示,他没有什么属灵的知识;他只感觉自己是个罪人,求神开恩怜悯,他就得救了。一个人来到神面前,不怕他不明白福音的道理,只要他有一个心,肯到神面前去,就行了。所以我们不必注重传神替我们作了什么;我们只要能让罪人觉得自己有罪,肯谦卑的来到神面前,就够了。

路加十五章里说到浪子回头的比喻。浪子所以能回家,是因他醒悟过来,这一点就行了。这个浪子醒悟过来,要回到父亲面前去认罪,这样他就得救了。所以我们救人时,不必让他们明白多少,只要让他们有真诚的心,愿意来到神面前,就行了。至于福音的真理,可以等到以后再让他们明白。

主不救看热闹的人,只救有意来看的人

路加十九章一至十节说到撒该得救的故事。撒该的“看”和患血漏之女人的“摸”(可五25~30)是一样的。许多人拥挤主,并不叫主有感觉;那个血漏的女人一摸,主立时就有感觉。撒该的看也是这样。撒该要看主,就让主注意他了。主不拯救无所谓的人,乃拯救渴望要的人;主不救只会挤的人,只救来摸祂的人;主不救看热闹的人,只救有意来看的人。撒该的得救,是因他有意思要看见主。就是因着这细微的心意,主就拯救他了。人的心意一出来,是顶让主注意的。

心一出来,主就救他

路加二十三章三十九至四十三节里,原来与主同钉的两个强盗,本来都讥笑祂。但到临死的时候,其中有一个突然心里一转,就向主说,“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他的心出来向主碰一碰,他的人也跟着出来了。所以这个强盗祷告的话虽错,但是主知道他的心意,祂总不会错。主立刻回答他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他只是心一出来,主就救他了。他得救并不在于他知道多少道理。

约翰四章一至十节里,主向撒玛利亚的妇人传福音。主没有详细向她说到福音的真理,主没有说祂要怎样替她死。主只告诉她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给我水喝的是谁,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给了你活水。”主耶稣的话给我们看见,神是乐意赐给救恩的,只要罪人心里说,“这就是我所需要的救主!”他立刻就能得救。我们要像主耶稣的榜样,能用最少的道来救最多的人,那才是上算的事。

只要灵一低下来,肯承认祂是主,就行了

约翰八章三至十一节,这里是说到一个不被定罪的女人得救了。她原是有罪的女人,该被定罪,这是不成问题的。但是主却对捉拿她的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先拿石头打她。”这幅图画里有三方人:一方是那犯罪的女人,恐惧战兢的听候审判;一方是捉拿她和看热闹的人,但他们被主这么一说,个个良心发现,知道自己是有罪的,就一个一个都走了;还有第三方,就是主耶稣,惟有祂是无罪的,但是祂也不定罪,反而赦免她,叫她得救。我们要注意这幅图画:主耶稣是没罪的,那女人是犯罪的,是蒙羞的。有罪的在那里,没罪的也在那里。当主问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没有人定你的罪么?”她立时说,“主啊,没有。”这是一个柔软的灵,是一个受了责打的灵。所以那女人虽然什么都没有作,只说,“主啊,……”但主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她就得救了。所以一个人只要灵一低下来,肯承认祂是主,就行了。在神面前所成就的,是那么奇妙;而在人身上所成就的,又是何等的简单呢!

行传二章十四至三十六节,乃是说到在五旬节时,使徒怎样传福音使人得救。这里彼得传福音时,没有讲很清楚的道。他所说的,乃是圣灵所指教的言语。他只说到基督的降卑及升高;说到人所羞辱的这位拿撒勒人耶稣,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彼得这样一讲,听他说话的犹太人就都觉得扎心。所以传福音不必要用明白的道理让人得救,只要讲一点就够了。你要先救人,再说明真理。我们要用最少的真理,而救最多的人。总归只要把人的心挽回来就行了。彼得的福音真理,在五旬节时讲得并不清楚,乃是在彼得后书时,才讲清楚。

行传十章三十四至四十三节,是彼得奉差去哥尼流家传福音所说的话。他一路述说主在地上一切的行为,最后说到“借着祂的名得蒙赦罪”这一句话时,圣灵便降临在一切听福音的人身上了(44)。所以传福音,只要能把罪人带到神面前就行了,不必要人听明白多少救恩的话。我们对于救恩的真理也是一样,乃是得救后才慢慢明白的。罪人得着一点救恩的话就够了。在哥尼流家,是圣灵在那里等着降临,今天主也是等着罪人;只要罪人心一动,就行了。从前我们是注重基督在神面前怎样为我们成就救赎;但今天我们要知道福音在罪人身上怎样成就救恩。得救不是知识的问题,乃是罪人如何碰着神的问题。

只要人的心一信就成,人的口一认就行了

罗马十章八至十三节给我们看见,人相信救恩不是相信救恩的理由、道理、来源。所以传福音不要注重讲道,乃是要告诉人,这救恩就在你口里,就在你心里。福音就是口和心的问题。人要得救,若要讲行为,那是何等难。今天福音的道是为着所有人的,是所有人都能得着的;人只要口里一承认就行了,心里一相信就成了。“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一个人只要一呼求,喊一声主耶稣,就得救了;救恩就成就在他身上。只要人的心一信就成,人的口一认就行了。救恩在神面前是何等完全的事,而人接受又是何等简单的事。

要研究别人如何得救

我们除了研究圣经的例子,还要多注意救恩怎样成就在弟兄姊妹身上。你去多问弟兄姊妹,就会知道:我们乃是因着一次真心真意的来到神面前,就得救了。这需要相当花工夫来研究。当我们研究清楚,有的人是这样得救了,有的人是那样得救了,我们就知道碰到什么人,该怎么作。我们传福音宁可牺牲道,而能救许多人;千万不要注重把道理讲得清楚,人却没有被带到神面前。我们不是要传好的福音,乃是要能救人。我们总要使人的心向主打开,使人的口也打开;人的心肯向主一开,人的口肯喊主一声,他就能得救。(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三十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