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题纲

第二百十二篇 人的需要

读经;约三3,耶十三23,23,来九22。

一、人的需要是根据人的情形。人的性情是恶的,行为不坏的,所以解决恶性与恶行。

二、历代圣贤、人生哲学家都发现人败坏的情形,也常想尽办法来解决。人的办法不是修改自己,就是立功立德。修改自己是应付心情上的需要,立功立德是应付行为上的需要。

三、人修改自己或立功立德都是无用的。

1、人的修改不能把人的恶性改变,正如豹不能去掉斑点,黑种人不能改变肤色。

2、立功立德的理论根本就不对。因为行善是人的本分与义务,不能称为功德,更不能遮盖从前所犯的罪。就如杀人后不能立功免罪。

四、人需要一个救法,这救包括两面,一面就是需要把人的恶性换掉。恶性是改不了的,必须更换。另一面,人的恶行也需要一个拯救,就是消除罪案,将罪赎去。

五、神的救法是;

1、 叫主耶稣为我们流血赎罪,解决罪行。

2、重生我们,叫我们得着一个新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代替原有的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