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系列 福音的信息
神的福音
第二十四篇 神怎样对付信徒—国度时地狱的火
读经:太十八1~3、6,五21~25、27~30,路十二1、6~7,太六26,启三5,二十15,二11,来六4~6,十26~29,约十五2
圣经里有许多地方题千年国度里神对失败基督徒的刑罚;我们在这里要把它们看一下,以后再作最终的断案。
进国度与在国度里的大小
马太十八章一到三节:“当时,门徒到耶稣跟前来,说,谁在诸天的国里是最大的?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站在他们中间,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绝不能进诸天的国。”在这里,门徒问主一个有关天国的问题,就是在国度里谁是最大的。在这里不是得救和沉沦的问题,是国度里大小的问题,高低的问题。主耶稣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能进天国。接下去在四节说,“所以凡降卑自己像这小孩子的,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就是最大的。”三节是告诉我们进天国的条件,四节是告诉我们在天国里为大的方法。三节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绝不能进诸天的国。四节说,凡降卑自己像这小孩子的,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就是最大的。这给我们看见,在国度里,人第一步是怎么走的,以后每一步也是怎么走的;进来的时候是朝着什么方向,以后也是朝着什么方向。你如果要进天国,你必须回转像小孩子一样。你如果要在天国里作大的,你必须继续谦卑像小孩子一样。在这里主一直讲小孩子的问题。
后来主这样说,“凡因我的名,接待一个这样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太十八5)。凡为基督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一个回转像这小孩子的,一直谦卑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主。“凡绊跌一个信入我的小子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挂在他的脖子上,沉没在深海里。”(十八6)。这意思就是说,叫人跌倒,比你自己吃亏,比你自己被杀死,比你自己不得善终,问题更大。如果一个人来把你杀死,投在深海里,没有人将你安葬在土里,这对你固然是一个祸患;但是若果叫人跌倒,你将来的遭遇比这还要不好。七节:“世界因着绊跌人的事有祸了;绊跌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跌人的有祸了。”
国度里地狱的火
从一节起一直到七节,主耶稣说的是普遍的话,我们略题一题就可以了。我们所要注意的,是从八节起的话。在这里主耶稣把这件事放大的来说。基督徒不只绊倒别人是不对的,就是绊倒自己也是一件很大、很严重的事。八节说,“若是你的手或你的脚绊跌你,就把它砍下来扔掉。”这里的“你”是指着谁说的?你读一节至七节,就看见“你”是指着问问题的门徒说的。主耶稣和他们谈了那许多话之后,就说,你们要小心,不要绊倒别人;接着到八节主耶稣就指着这些人说了。倘若你的一只手或者一只脚,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丢掉。自然这不一定是指着字面说的。你的手如果去偷,你的脚如果去走不正当的路;也就是说,如果你有罪,你有情欲,你必须加以对付。“你残废或瘸腿进入生命,比有两手两脚被扔在永火里更好。”(8)。
主在这里给我们看见,基督徒如果容让罪恶,包容罪恶,他所要得着的遭遇是什么。基督徒将要得的遭遇,或者是两手两脚完整的到永火里去,或者是缺了一手或一脚进入生命。这明明给我们看见,有人今生对付罪恶,对付情欲,以致好像只有一只手一只脚,残废的进入国度;也有的人容让他的情欲,这样的人要被丢在永火里。这里的火是永火,但这里没有说,永远在永火里。主耶稣所说的话,和主耶稣没有说的话,都是有意义的。人如果已经是个基督徒了,他的手和脚仍常常去犯罪,他在天国里,就要受永火的刑罚,不过不是永远受,而是在天国的时期受。
什么叫作砍手砍脚?人砍去了手脚,还可以犯罪。没有脚,可以坐车,一只手砍掉,还可以用另外一只手。主耶稣说这话的意思,不一定是要人把手脚砍掉,因为就是能砍掉你的手,还是不能除去你的情欲。所以这里必定不是指着外面的身体,乃是指着里面的情欲说的。你要砍掉的,是那个叫你去犯罪的东西。
还有一件事要注意的,就是这些人必定是基督徒,因为只有基督徒才是全身干净的人,才能说除掉某部分情欲之后就能进入生命。外教人不要说除去一只手、一只脚,就是把两只手、两只脚都砍去,还要下地狱。所以主耶稣这话是对我们基督徒讲的。我们基督徒为着进入天国,宁可肢体不完全,胜过不好好的对付,而到永火里去。
下面九节说,“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比有两只眼被扔在火坑里更好。”这还是给我们看见,得救的人如果不肯对付自己的情欲,结局就不能进入生命,反要到永火里去。这里的永火,就是地狱的火。圣经的话给我们看见,基督徒有受地狱之火刑罚的可能。虽然是受地狱之火的刑罚,但不是永远受,乃是在国度的时候受。
不只马太十八章这样说,其他别处也有同样的教训。比方说,马太五章至七章山上的教训,有类似这样的话。马太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逃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逃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在五章开头,主耶稣虽然看见许多的人,但是祂不是教训许多的人,乃是教训门徒。所以山上的教训是对门徒说的。这里骂人的人是一个弟兄,他骂别的弟兄拉加,意思是废物;或者骂别的弟兄魔利,意思是傻子,叛徒;凡这样骂弟兄的,就难免地狱的火。这里也不是说不得救的人,因为不得救的人不要说不骂魔利,就是什么都不骂,也要下地狱。在圣经里,每一次题起行为的问题,总是说到属乎神的人。如果不是属乎神的人,就不必这样题起。这个人是得救的人,这个人是弟兄,但是因为骂了弟兄的缘故,所以将来就难免地狱的火。
二十三节:“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许多时候人偏要埋怨你,你没有办法。但是如果因为你骂人的缘故,人埋怨你,这时你如果要献祭,就要小心。你如果觉得一个弟兄不好,你口里冒昧的说出来,你就要去把这件事弄清楚。二十四节:“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要紧的是与弟兄先和好。二十五节:“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你的弟兄好像是原告,你好像是被告,他要去告你。“要赶紧与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交给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25)。请你记得,在天国里有这样的事,这是顶严格的。
我在这里要说几句顶直顶重的话。绝对不会有两个不和睦的弟兄或者姊妹,是同时在国度里的。将来在国度里只有爱和怜悯。只有彼此相爱,彼此怜悯的人,才能在天国里面。如果我和胡弟兄闹意见,没有在今生对付清楚,将来不是我们两个人都在国度之外,最少也有一个人在国度之外,绝对不能两个人都在国度里。绝对不能今天我和胡弟兄两个人闹意见,而将来又能两个人一同在国度里掌权的。在国度里众圣徒都是同心同意的,彼此间绝对不会有丝毫的阻隔。今天你活在地上的时候,如果和什么弟兄姊妹有什么摩擦,有阻隔,你要小心;如果不是你进去,他在外头,就是他进去,你在外头;或者是你们两个都在外头。主说,当你还在路上的时候,你就要赶紧和他和息。这意思就是说,当他还活着,你也还活着,主耶稣还没有再来的时候,你就得去和他和息。主耶稣不能让两个对头在祂的国度里彼此埋怨。今天我们顶容易对人有怨气;但是那一个怨气要把你关在外头,或者把他关在外头,或者把你和他一同关在外头。今天在召会里好像很自由,随便,但是到那一天就不能这样了。当你“还在路上”的时候,你如果一死,这条路就完了;他如果一死,这条路也完了;主耶稣如果一来,这条路也完了。所以当主耶稣还没有来,他还在路上,你也在路上的时候,要赶紧弄清楚。“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是主耶稣。“审判官交给差役,”差役是天使。“你就下在监里。”在这里我们看见,一个得罪弟兄的人,将来要受相当的刑罚。
你仔细读这一段圣经,自然就看见,这里的监牢就是二十二节的地狱之火。因为二十三节的起头就是说,“所以。”二十三节之后的话一直是解释二十二节的话。二十二节说,如果骂弟兄是魔利,就要受地狱的火;二十三至二十五节说,如果不和弟兄和息,就要下在监里。以二十五节的监,等于二十二节的地狱的火。我们顶明显的看见,基督徒没有永远灭亡的可能;但是基督徒如果有了罪没有悔改,没有承认,没有得着赦免,就会落到地狱的火里去。你看主耶稣下面所说的话多重。二十六节:“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这一句话给我们看见,有从监里出来的可能,就是把债还清了的时候。在将来的时代里还有赦免的可能。但是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若有地方还没有与弟兄弄清楚,你就不能出来。
下面二十七至三十节又是一段,意思也差不多。“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但是我告诉你们,凡看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旧约的命令是不可犯奸淫,新约的命令是心里不可有淫念。这里的“妇女,”原文是说人家的妻子。如果不是人家的妻子,就没有奸淫的可能,因为奸淫是婚姻之外不法的举动。如果不是人家的妻子,就不是奸淫,乃是淫乱。圣经里刑罚淫乱,没有像刑罚奸淫那样重。这里是说,对于人家的妻子动淫念。
还有,这里“看见”二字,在原文里所包括的范围并没有那么广泛;若是“看见”了就犯罪,那落在这罪里的人就太多了。在原文里,没有见的意思,只有看的意思。见是在路上碰巧的看见,看是特意的看。“就”这一个字,在原文里是为着一个目的的意思。所以这里应当翻作“凡看妇女为着向她动淫念的。”主所定罪的,不是偶然进入你头脑里的那思想;主所对付的是有了偶然进入头脑的思想之后再去看,为着好去动淫念的。所以,我们的罪还不在撒但鼓动你的肉体,给你一个污秽的思想。我们的罪罪乃在撒但给你一个偶然的思想之后,你再去看,这就是心里犯了奸淫。偶然的思想是从撒但来的,去看是你自己的意思。偶然的思想是试探,去看是接受试探。这两件事我们要懂得分别。
二十九节:“若是你的右眼叫你绊跌,就剜出来丢掉。因为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强于你全身扔在火坑里。”如果不除去情欲,如果不对付罪,结果就要被“扔在火坑里。”下面三十节说,“若是你的右手叫你绊跌,就砍下来丢掉;因为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强于你全身往火坑里去。”这话是主耶稣对祂门徒说的。那些属乎祂的人,那些要有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之义的人,基督对他们说,要对付他们的罪。如果容让罪在他们的身上,虽然不会永远沉沦,但是有可能“往火坑里去” 。这是主耶稣在马太福音里所给我们看见的。
当怕那有权柄把人灵魂丢在地狱里的
对于这一件事,圣经里别的地方还怎么说呢?路加十二章一节:“这时,有数万群众聚集,甚至彼此践踏,耶稣开讲,先对门徒说。”主不是对众人说,乃是先对门徒说。“你们自己要提防法利赛人的酵,就是假冒为善。”这就是证明说,这些门徒不是假冒为善的,是属乎主的。主对他们说一句话。四、五节:“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不要怕那些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扔在火坑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祂。”神的话是够清楚的,并且不只一次,乃是多次对我们说,基督徒有被“扔在火坑里”的可能。这里主对门徒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如果他们只是作在身体上,无论怎么作,你们都不要怕。但是如果有一位能将你们的灵魂“扔在火坑里的”,这才要怕祂。
下文六、七节,也证明这里听话的是门徒,是信主的人:“五只麻雀不是卖二个铜钱么?在神面前一只也不会忘记。就是连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不要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没有得救的人是乌鸦,不是麻雀;惟有基督徒才是麻雀。马太福音所说野地里的百合花是指着基督徒说的,麻雀也是指着基督徒说的。麻雀也不耕也不种,也不积蓄在仓里(太六26),这是指着基督徒,不是指着外邦人。但是这里清楚的说,神的麻雀有被“扔在火坑里”的可能。我们还要注意,主说你们的头发神都数过了。如果是外邦人,神就不管他。主在这里就是对属祂的人说,人无论在我们身体上作什么,我们不必怕。我们要怕神,因为神会把我们“丢在地狱里。”我们要怕那有权柄对付灵魂的神,我们要不怕杀身体的人。
下面还有一句顶宝贝的话。八、九节说,“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在我里面承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在他里面承认他;那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否认他。”基督徒分作承认主的与不承认主的;有的人承认主,有的人不承认主。有的人预备受逼迫,有的人不预备受逼迫。有的人偷偷的作基督徒,想要得着人的荣耀;有的公开承认主,预备作殉道者。到这里你才看见,路加十二章主到底在说些什么。主是说,你们如果因为承认我名的缘故,在你们身上受了什么亏损,不要怕。但是你们如果不承认我,那个罪比其他的罪更重。祂说,我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如果你从一节一直读到九节,你就要看见,五节的“扔在火坑里,”就等于九节的在天使面前不认他。这里在天使面前认他或者不认他,意思就像有的小孩在外面作了不对的事,被关起来。他的父母或者家里的人,出来替他担代一下,叫他免去了责罚;但是有的小孩子太不好了,他的父母要他受一点苦,就不去担代他。主对信徒也是这样。如果主耶稣不承认你,你就要落到刑罚里去。
在启示录三章里有一句话顶好。启示录三章五节:“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绝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并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的众使者面前,承认他的名。”当国度起头的时候,当审判台前的事起头的时候,神的使者要将基督徒提到神面前,在那里有生命册,生命册上所记载的就是那么多基督徒的名字。在那里有许多天使,也有许多基督徒,主耶稣也在那里。当一个天使,或者几个天使把生命册念出来的时候,有的名字主耶稣承认,这人就进入国度;有的名字念过去的时候,主耶稣不作声,不承认,天使就要在那名字上打一个记号,涂抹一下。所以你看见,得胜的人在生命册上的名字是白的,失败的人在生命册上的名字是黑的。没有得救的人在生命册上根本就没有名字。有的人在生命册上没有名字,有的人在生命册上的名字被抹了,有的人在生命 册上的名字,记的时候怎么样,在国度里也怎么样。
如果在审判台前,你的名字在生命册上被涂抹了,那并不是说你就完了,就不得救了。启示录二十章十五节说,“无论谁在生命册上不见是记着的,就被扔在火湖里。”这里告诉我们,什么人是永远在火湖里的。若有人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的名字在生命册上找不到,这样的人就要被扔在火湖里。这是新天新地起头的事。启示录三章,那些人的名字不能说没有记在生命册上,只能说名字被涂抹了,那时他们不会落到火湖里去。因为无论如何,他们的名字是记在生命册上的。我们永远得救的事是最牢靠的,是一点不会摇动的。但是另一面,我们也有危险。我们如果容让罪、不赦免人、犯奸淫、辱骂弟兄、在人面前怕受苦、怕受羞辱、怕受逼迫、不承认主,那我们就要小心,神要把我们“扔在火湖里,”叫我们暂时受刑罚。
受第二次死的害
圣经别的地方还有类似的教训。启示录二章十一节告诉我们,得胜的人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二十章六节说,有一等人是不会再死的,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第二次的死就是启示录二十章末了的火湖。换句话说,失败的人就要受第二次死的害。虽然他们不会受第二次的死,但他们要受第二次死的害。基督徒既然得救了,就不会受第二次的死,但并不保险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我们知道,有硫磺火湖的时候,是在新天新地起头的时候。在那时候,撒但、世界、死亡都要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10、14)。同时,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也要被扔在火湖里。那是不得救的人正式到火湖里的时候。但是在千年国的时候,失败的基督徒要受第二次死的害。不过,这个对付不像对外教人的对付,不是永远的。一个基督徒若是与世界联合,若是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东西,主就叫他们败坏,受一点外教人所受的。这就是启示录二章所说,要受第二次死的害。这是对基督徒说的。这害字翻得不大好,因为在原文里的意思,没有像中文里的那么坏。害字在中文里有不好的意思。或者我们这样说,要受第二次死的伤,要叫第二次的死伤你一下。从白色大宝座起到永远的硫磺火湖里去,是第二次的死。但是千年国里有第二次死的害。如果有的基督徒,他的罪没有解决,他还要受第二次的死伤他一下,害他一下。
结局是焚烧
我们再看两段圣经,是在希伯来书里的。希伯来六章四至六节:“因为那些曾经蒙了光照,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有分于圣灵,并尝过神美善的话,以及来世的能力,而偏离的人,不可能再重新悔改,为自己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在这里有一个人有这么多的资格,不可能是不得救的。他看见了亮光,看见了启示出来的神,认识了父怀里的独生子,认识了神的爱,得尝了天上恩赐的滋味,就是那独一的恩赐,主耶稣基督。圣经里的恩赐,如果是多数的,就是指圣灵的恩赐;如果是单数的,就是指惟一的恩赐,就是约翰三章十六节神赐给独生子的恩赐。这与圣灵的恩赐有分别。他不只有神和主耶稣,并且有分于圣灵。他认识了神,得着了主耶稣,有了圣灵的内住,同时尝过神话语的味道,还尝过来世的权能。来世的权能就是千年国度的权能。在千年国里,圣灵的恩赐和权能要特别兴旺,并且充满了各样异能、神迹、奇事。所以这里说是来世的权能。尝过来世的权能,就是尝过了千年国度的事。所以这一个人定规是得救的。
今天这个人如果离弃道理,滑一跤,跌倒了,就不能叫他重新懊悔。你不能叫他重新相信耶稣,重新起头。这一个人有这么多的历史,得着这么多的雨露,他还跌倒,一直长不出好东西来给神,长的都是荆棘和蒺藜。这样的人,“就如田地,吸收了屡次下在其上的雨水,并且生产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享祝福;但若长出荆棘和蒺藜,就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这个人的结局有三点:第一,他“就被废弃。”这里的废弃,就是林前九章二十七节的弃绝。保罗说,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倒被弃绝了。这就是说,神不用我了。神今天不用我,到国度时也不用我了。一个人被废弃,或者说被弃绝,就是在国里被神弃绝,神不用他。第二,他要“近于咒诅。”他不是受到咒诅,但是他所受到的刑罚,与咒诅差不多。他不会永远沉沦,但他要给第二次的死伤一伤,在国度里难免地狱的火。第三,他的“结局就是焚烧。”这是什么?前几个礼拜我们打算把真茹的一块地烧一烧。你能不能永远烧地?你能不能把地烧五年?因此,这里的烧是暂时的。
这里说有焚烧;在别的地方说难免地狱的火;如果你把它们合在一起看,它们是相合的。得救的基督徒得着那些东西之后,如果不结好果子给神,反而生长荆棘和蒺藜,他就要被焚烧。但是这一个烧,只能烧一段时间。你烧一块田地上面长的荆棘和蒺藜,要烧多少时候?连小学生都知道,荆棘一烧完就不能再烧了。国度的烧最多一千年,实际要烧多久,要看你的光景如何。荆棘和蒺藜长得多就多烧,长得少就少烧。
在你身上,还有多少事没有解决?还有多少事是没有放在主耶稣的宝血下?还有多少事是没有承认,没有对付的?还有多少弟兄姊妹与你之间有悬案?这些就是主耶稣所说的荆棘和蒺藜。主耶稣在马太五章说,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26)。你要还清你所有的债。把一切荆棘和蒺藜烧光了,就是把一切的债偿还了。
基督徒像是一块田地,他的坏行为像是荆棘和蒺藜。有没有可能我买一块五亩大的地,失火了,烧到末了只剩下两亩,少了三亩?这是不可能的。所能烧的是荆棘和蒺藜,田地是烧不掉的。换句话说,你在亚当里那些受咒诅的东西,那些要除去而没有除去的东西,才是要烧的,才是地狱的火的对象。神所赐给我们的生命,是火所摸不着的。等到荆棘和蒺藜烧掉了之后,田地还在那里,一分也没有少。你的得救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你的身上生长了那么多的东西,你从你的肉体里面发出了那么多的东西,并没有经过主耶稣的宝血,这些就要受相当的对付。
希伯来书还有一个地方,就是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节:“因为我们认识了真理之后,还故意犯罪,为着罪的牛羊祭物是不再有的了;惟有恐惧等候审判、和那将要吞灭众敌人的烈火。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那践踏神的儿子,将他藉以成圣的立约之血当作俗物,又亵慢恩典之灵的,你们想,他该受怎样更重的刑罚?”这几句话的意思就是人离弃了基督,又回头到犹太教里去。你还想花几十块钱去买一只牛,或者一只羊,来作你的赎罪祭。你知道基督之后,若是再回到犹太教里去,你就是践踏神的儿子,把祂的血当作平常,把祂当作牛羊一样,以为祂也不过是像那么多牛羊中的一个。“又亵慢恩典之灵的。”圣灵叫你得着恩典,但是你亵慢祂,回到犹太教里去。这里给我们看见背道之人的道路。我不说这样的人是得救的;这样的人也许是得救的,也许是不得救的。使徒在这里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人是否得救。使徒只是说,如果有人到基督这里来,以后再回到犹太教去,这人要受更重的刑罚。他的结局就是等候审判和焚桡的烈火。我们看见有烈火在那里。
除此以外,还有主耶稣亲自说的话,就是约翰十五章二节:“凡在我里面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不是不属主的枝子,是属主的枝子。这里所指的,可能不是暂时的刑罚,也许是指今天的管教。但是看六节:“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了,人收集起来,扔在火里烧了。”有的枝子要扔在火里烧了。有的枝子发芽长叶,可是缺乏果子。里面有生命,但是没有果子。主耶稣说,要把它剪去,丢在外面枯干,并且放在火里烧了。在这里我们明显看见,基督徒是要经过火的。
我们看了这么多圣经之后,就可以断定一件事,基督徒如果罪弄不清楚的话,是要受刑罚的。并且圣经明明告诉我们,这一个刑罚是怎么一种刑罚,它不是普通的,乃是地狱的火。不过这是在国度时候的火,不是永世的火。
现在的问题是,什么种的罪才叫我们落到这个地步?基督徒得救之后,对付罪是十分要紧的。所有的罪若是经过悔改,承认、对付、赔偿,摆在主耶稣的宝血底下,这些罪在审判台前就绝不会再起来。一切的罪都要过去,就是最大的罪也要过去。但是有的罪不能过去,就是你心里所注重的罪。诗篇六十六篇十八节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什么是心里所注重的罪呢?心是你喜好的地方,心代表你的情感,心就是你这个心理上的人。你如果心里喜欢罪孽,主定规不听。你许多的认罪,只是因为知道那是罪,你并没有在心里恨恶,在心里觉得那是罪。这样,主必定不听。不只如此,你如果和人中间还有什么问题没有解决,还有什么事该赦免而没有赦免,还有什么事亏欠人,对人不起,对主不起,你就需要有专一的对付,然后再把这些事摆在主耶稣的宝血之下。这样,这些事才是过去了,不至于使我们将来落在刑罚之下。
总结的话
现在让我们总结一下,基督徒将来要怎样。这是很简单的事。对于得救的基督徒,新天新地一直到永世的问题,都已经解决了。但是国度的时候是打问号的时候,谁也不敢说自己会怎样。今天我们所要解决的,就是国度时候的问题。在国度里,基督徒要分作许多等级。有的人因为工作忠心,与主耶稣一同受逼迫,一同受羞辱,一同受苦,他们就要与主耶稣一同掌权。有的人虽然没有与主耶稣一同受逼迫,一同受羞辱,一同受苦难,但是他没有罪,一生过清洁的生活。他在工作上虽然没有什么特别,但是最少因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太十42),他们也要得赏赐,不过得的很少。在国度的时候,有一些基督要进入国度得尝赐,有的得着大的赏赐,有的得着小的赏赐。
其余没有得着赏赐的基督徒,也能分作好几种。第一,有一等的人,不能进国度。圣经没有说他们要在什么地方,只说他们要被关在国度外面的黑暗里(太八12,二二13,二五30,路十三28),在神荣光的外面。第二,还有许多人不只工作作不好,并且有专一的罪没有解决。他是得救的,但是他直到临终还有未悔改的罪,还留下没有弄清楚的罪,还有罪的问题没有解决,这样的人要暂时摆在火里面,等他还清所有的债才出来。这段时间最长是到国度的末了。但是实际有多少时候,我不知道。
关于将来的事,还有许多事不清楚。但是圣经给我们知道的已经够多了。虽然有许多细的地方,我们没有看见;但是神的儿女所必定有的遭遇,我们已经够知道了。有的人要得着赏赐,有的人要受败坏,有的人要关在监里,还有的人要被丢在火里烧。
关于救恩的问题,我们看得够清楚了。一个基督徒信靠主耶稣之后,得救的问题就解决了,永远的生命的问题也解决了。但是他得救之后,一直到死为止,他所有的行为是失败或得胜,就要断定他在国度里的遭遇。我们的神是公平的神,一面给我们看见,救恩是白白的,信的人就有永远的生命,谁也不能推翻;一面又给我们看见,不能因为有了永远的生命,就可以随便犯罪。如果我们长出荆棘和蒺藜,就要叫我们经过焚烧。如果主耶稣今天不能使我们脱离罪恶,把我们在实行方面弄清楚,神就只能在将来鞭打我们,或者用专一的刑罚,或者用焚烧来洁净我们,叫我们在新天新地里好与祂住在一起。神是公平的神,神的预备也是公平的。我们看了这些之后,在神面前必须受一点教训,得一点警告。
读经所该有的正确态度
关于我们怎么读圣经的问题,我要在这里题起几件事。第一,有一班人专门相信恩典,他们在圣经里看到一切关乎国度的事,就推到犹太人身上去。你听他们的道,读他们的书,都是把国度的事推到犹太人身上去。一切讲到恩典的,都是召会的;凡是有祸的,都是犹太人的。凡是重的、难的、要花力气的,都是为犹太人的,都不是为我们的。这是愚昧的说法。神的话是对祂儿女说的,不管是犹太人也好,外邦人也好,神的话都是对他说的。有人说,保罗写的信没有指明是为外邦人,所以就不是为外邦人的。更有一班人认为上文所引的圣经,都是指着外教人说的。难道罪人也有得胜不得胜的问题么?这是愚昧的说法。神的话够强的给我们看见这事。神给我们的话,味道甜的得吃,苦的也得吃。人听见恩典的时候就高兴,听见国度的时候就不高兴。但这是平衡的话,一面给我们看见恩典,一面也给我们看见公义。
有一个寓意的故事。有一次,一只猫碰着一只老鹰。老鹰对猫说,天上真好,天上有这样好,有那样好。我带你到天上去,好不好?猫说,我不去。老鹰说,为什么呢?猫就说,我问你,天上有没有老鼠?有老鼠我就去,没有老鼠我不去。你想,天上是那么圣洁,没有罪,没有世界,没有撒但;神今天如果把你带到天上,你能不能住在那里?我们如果今天不转过来,就要等到算为配了才能进去。主耶稣已经救了我们,但是在主观方面,我们如果不让圣灵把基督作在里面,神就要鞭打我们,叫我们得着好处,叫我们配与祂在一起。我们如果光传恩典,不传国度,召会就要受亏损,神的儿女也要受亏损,到国度来到的时候更要受亏损。所以我在这里只好讲了。
我知道我讲了这几篇信息之后,有的人要加紧他的反对。这如果是我的话,我愿意他们反对,我自己也反对。但如果是神的话,如果是神讲的,我们有什么办法?我巴不得不讲这些,我巴不得传合乎人口味的话。我也不是马太,我也不是马可,我也不是保罗,希伯来也不是我写的,启示录也不是我写的。如果是我写的,我还可以改,但是是神讲的,神已经讲了,神已经定规了。朋友们!你读圣经的时候,应该看神说了什么,不要看人对你说什么。你只要管神说了什么。
今天最大的为难,就是在神儿女的头脑里有成见,有他们所称为真理的,也有他们所称为异端的。他们认为:凡与我一样的就是真理;凡与我不一样的,凡异于我的,就是异端。不管有多少圣经的凭据,只要与他的思想不一样,只要与他的看法不一样,就是异端。假若一个人的态度是这样,那就完了。今天的问题乃是神的话怎样说。
我自己心里很快乐,因为我能传神话语的“异端,”我能反对人所讲的“真理。”今天你在神面前要看准,千万不要有别的权柄在你身上。我们不知道别的权柄,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神学,我们不知道什么是人的话,我们不知道什么是召会的遗传,我们只知道圣经简简单单的说了什么,它说了就算数。我们只能服在圣经的下面,我们不能改换它的话语。神的话告诉我们,祂的儿女将来所要受的遭遇,它告诉我们在国度里所要有的情形。这些问题我们要注意,因为这是将来我们要碰着的。我们注意这些问题,就叫我们活在地上的时候不敢随意。
第二件事我们所要注意的,就是只有明白真理的才能反对异端;异端不能反对异端。所有的异端都不完全是异端,都是真理加上错误。什么叫作异端?异端就是在对的上面加上不对的。神的东西加进去一点人的东西,才成功作异端。
天主教里的人因为不明白圣经,所以传炼狱的道理。你今天如果没有读过这几篇信息所讲的,你就不知道炼狱的道理对,或者不对。你读过之后,你才知道天主教炼狱的道理一点都不对,你能说它是异端。因为在圣经里,你看见神对基督徒的管教是在千年国的时候。天主教是说,今天就炼。他们说,基督徒活在地上,如果没有构到标准,就不能到天堂,所以必须要炼。基督徒一死神就炼他,直到把他炼好为止。但是圣经里绝对没有这道理。圣经里绝对没有说,基督徒死了之后要到阴间里去炼。圣经里是给我们看见,将来在国度里受管教,并不是今天在阴间里炼。
第二,天主教有一个根本的错误,以为他们如果死后有神父的祷告,或者活着的时候有赎罪券,就能叫他们免去炼狱里多少的炼。这是圣经里所没有的。圣经里只说,怜悯人的才蒙怜悯。不是神父的祷告能叫死人免去什么。圣经里从来没有为死人祷告的事。
第三,他们说,人如果没有炼好,就不能得救。这根本是把圣经的道理推翻了。圣经给我们看见,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只有主耶稣能救我们,除了主耶稣之外,没有别的救法。管教和责打,不是为着我们的得救,乃是为着我们的圣洁。在神管教我们之先,我们得救的问题老早解决了。但是因为在我们身上还有不像神、不够完全、不够好的地方,所以神今天来管教,到来世国度的时候还要来管教。
当你知道圣经的真理之后,你对于天主教的异端也就看见了。天主教只拿几句圣经的话,加以利用。但是当你知道圣经的真理之后,你就看见炼狱的道理把救恩的性质弄坏了。感谢神,我是个污秽的罪人,但我因着主耶稣得救了。我死了之后不用炼,因为得救不是因着我,是因着主耶稣。所以我定规得救了。我们知道管教是什么,管教就是神要我像祂一样完全。祂责打我,目的是要我像祂,要我与祂一样;这与我的得救没有关系,这是家庭里的事情。
末了,我们认识这个之后,也就能对付更正教里的异端。今天在更正教里,有两种不同的错误在发展。第一,就是一班更正教的神学家主张说,既然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不管人的行为如何都可以。他们说,基督徒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虽然他一直不好到死,他还可以在国度里,只不过地位低一点而已。他最大的损失就是在国度里的地位低。这一种的说法,会叫人放纵,会叫人随便。什么是恩典呢?对这班人来说,恩典就是放纵和随便的机会。
还有一班的人说,一个人信了之后还会不得救,也许一天要得救三、四次。如果是这样,那生命册就要涂花了。从前有一个弟兄说,如果一次得救不是永远得救的话,这一本生命册就不知要多么厚了;光是我的名字就不知道要写多少次,要涂多少次。如果一犯罪就要被定罪,如果一犯罪就要下地狱,那就叫人疑惑说,到底得救是靠着恩典呢,或者是靠着行为?
这两边都是极端。这两班人都有圣经的凭据。圣经清楚给我们看见,人一次得救是永远得救。圣经也清楚告诉我们,基督徒可能暂时被“扔在火湖里。”但是难处就是在这里,有的弟兄一直抓住这一边,坚持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就把国度的管教讲没有了。另外有的弟兄一直抓住那一边,认为如果被“扔在火湖里,”那就是我们的永远的生命摇动了,我们要永远的沉沦了。但是我们如果看见国度和永世的不同,看见暂时千年刑罚和永世刑罚的不同,我们就能顶清楚的说,基督徒将来是可能受刑罚的;但是同时神赐给祂的羊永远的生命,他们永不灭亡。这个认识叫我们有胆量的说,人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人蒙了神的恩典得救,就不会沉沦。这样我们不只清楚天主教的炼狱是异端,也把永远得救和管教的事分辨清楚。求神赐恩给我们,叫我们看见永远的生命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这是因着拿撒勒人耶稣的工作的缘故;但是我们在国度的时候会怎样,就要看我们自己的行为而定。(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九册,神的福音(卷二),第二十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