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题纲 

第一百二十一篇 基督复活

读经:使徒行传二章23~24节,32~33节,三章15节,五章30~31节。

一、一位生命的主

1、基督乃是神成了人。神里头的生命是永远的生命,所以在基督里头就有永远的生命。

2、因着基督里有永远的生命,所以圣经称衪为生命的主,生命也在衪里头。

3、衪自己不仅是生命的主,衪也就是生命。

4、因着衪是生命的主,所以衪不能被死拘禁。死虽是一个莫大的能力,死一临到,任何人都不能抗拒,但生命的能力是胜过死亡的。主耶稣既是生命的主,衪就不能被死拘禁;衪虽进到死亡里,却冲破死亡复活了。

二、主已经满足了死的要求

1、死在人身上有要求是因为人有罪,所以罪把死的要求带到人的身上。

2、基督受死是为人担罪,所以衪死是为着罪人尝了死味。

3、人的罪叫神的律法来定人死罪,所以神的律法说,犯罪的必定死亡。

4、基督的死满足了神律法的要求,除去了律法在人身上所要求的那个死。

5、因着基督尝尽了死味,除去了律法所要求的死,所以死不仅在衪一个人身上没有地位,就是在一切蒙衪救赎之人的身上也没有地位,因为衪死了又复活了。(这些都是重点要义,要发挥。)

三、主复活的意义

1、主的复活是证明衪的死满足了神律法的要求,能叫人脱离罪和死。

2、主的复活是叫人得着衪的生命,就是叫人与衪联合为一。

3、主的复活就叫人成为一个义人,而被称为义,得蒙神的悦纳。

四、相信主的复活

1、信主就是信主复活了,信主的复活也包括承认主为你死。

2、一信主的复活就得与主联合,因此就得着称义而得生。

3、一信主的复活就得着内心的平安和生命的能力,你就能与神和谐,也能过一个讨神喜悦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