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题纲

第一百七十篇 死在罪恶中

读经:以弗所书二章1节。

一、死的意义

1、失去了功能。(如行善无力。)

2、失去了感觉。(犯罪没有知觉。)

二、死的事实

1、这一段就是讲人今天的光景。人的光景就是行善无能力,犯罪作恶无感觉;整个作人的功能,无论对神对人,都失去了。对神不虔,对人不义,没有虔与义的能力。

2、举例证明死的事实。证明行善无力,作恶没感觉。

三、死的来源

1、死是从罪来的。

2、所有犯罪的人都是在死里的人。

四、死的结果

1、死是灵先死。

2、这个灵里的死,会产生一个后果,叫人的身体也死。

3、还会叫人的灵、魂下到阴间受痛苦。

4、到天地末日,还会叫整个人连身体带灵、魂,都到火湖里受第二次死的痛苦,也就是永远的痛苦。

五、如何脱离死(内容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