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身体的交通中
伍 与非圣徒交通的实例
一 政府机关:
1 在受限制的国家中,与政府官员的接触需非常地有智慧
a 实例:
亚洲某处召会,原本该国家是不能进行相关的宗教性活动,后来他们借着挂在其他合法的教会之下,便可以开始公开地进行宗教性活动,且在行动上也不受其合法教会的干涉。
b 实行要点:
(一) 需留意当地法规,若有需要则向政府申请注册。
(二) 申请合适的合法签证。
(三) 与政府接洽时,建议不要由海外的同工直接去洽谈,乃是由当地圣徒去接洽,藉此保护我们自己,不暴露我们的身分及宗教活动。
(四) 尽量回避媒体之采访。
(五) 避免与人发生任何冲突。
(六) 设法打开福音的门。
2 与警政人员接触时,可以『观光』为由来响应
a 实例:
学员们在东南亚国家传福音时,接触到印度教派的政府官员,他的反应除了排斥之外,当天晚上更有警察去到会所,将学员们带到警察局,要求他们三天之内离开印度,甚至还刊登了报纸。后来,虽然有请在政府单位服务的圣徒去作协调,仍无济于事,被遣送回国。
b 实行要点:
(一) 须先了解当地政局,和警察单位的特征,以免接触到警察人员。
(一) 凡遇到警察时,只要表明自己是观光客,并说明观光原因,像是来过圣诞节等。
二 学校单位:
1 以合法的身分,进行合法的聚会及开展行动
a 实例:
东南亚某处召会,全时间配搭开展之校园属天主教学校,其明文规定不能在校园里发福音单张,从事宗教宣传,除非申请许可证,否则会被驱赶。
b 实行要点:
(一) 借着了解该地宗教的法规,若有需要,则先申请宗教性活动的许可证,不与当地制定的法律有所冲突。
(二) 在校园工作上,可以用社团或学生团体的名义来实行。